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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1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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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四次

会议文件(十九)

宾川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20525日在宾川县第十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文艳军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宾川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以及刚性支出大幅增长、脱贫攻坚、债务偿还等多重压力,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县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准确把握财税政策,抓抢发展机遇,拓宽理财思路,着力抓增收、保三保、惠民生、促改革、防风险,圆满完成了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目标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82962万元,比上年78348万元增收4614万元,增长5.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3169万元,比调整预算53166万元增收3万元,比上年48266万元增收4903万元,增长10.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5385万元,同比增长4.7%;非税收入完成17784万元,同比增长23%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40315万元,同比上年减支14782万元,下降5.8%。完成调整预算数235785万元的101.9%

3.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1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9224万元,地方政府置换一般债务收入8400万元,调入资金1276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72万元,收入总计2546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031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91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400万元,支出合计254628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4.2019年财政运行困难重重,收支平衡压力巨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已无法平衡。县财政虽足额安排了工资支出,但受财力限制,省级出台奖励性绩效补贴政策,部分运转、民生、促发展等83769万元支出未能列入2019年决算,作总预算会计挂账处理。

5.上级补助收入179224万元的构成。一是返还性收入5475万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8980万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476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88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8593101.1%,比上年收入25167万元减收6361万元,减少25.3%

2.政府性基金支出。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4673万元,比上年支出21715万元减支7042万元,减少32.4%

3.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188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165万元,上年结余1008万元,收入总计2597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4673万元,调出资金11000万元,支出合计25673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06万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0734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0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22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8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及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26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1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42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8052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6063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6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26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8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及生育保险基金支出999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6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741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9675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0734万元,支出76063万元,本年收支结余4671万元。

以上数据均为快报数,待州财政局批复我县2019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一)债务限额情况

我县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27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2800万元,专项债务24600万元。

(二)上级转贷债券收入情况

2019年上级转贷我县地方政府债券8400万元,用于置换以前年度到期债券。

(三)债务余额情况

2019年末,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90885.54万元。其中:政府债务90724万元,或有债务161.54万元。政府债务中,一般债务69294万元,专项债务21430万元。或有债务中,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61.54万元。

三、2019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年来,在县委的决策部署下,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以及审计部门对财政收支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以“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财政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增收节支,地方财力规模稳步增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减收增支压力。一是努力挖掘增收潜力。紧盯收入预期目标,强化税收共治优势,整合税收征管力量,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促进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二是盘活存量资源资产。加大资源资产处置力度,全年完成资源资产处置收入11795万元,有效缓解减税降费带来的增收压力。三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力度,及时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763万元,统筹用于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领域,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着力强化预算约束。牢固树立过“苦日子”的思想,累计压减行政经费2115万元,压减比例为9.75%

(二)坚持保障重点,三大攻坚战举措有效落实。精准聚焦、靶向发力,全力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全力支持精准脱贫攻坚战。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严格落实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19年累计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20585.97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贫困村基础设施等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方面。继续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将扶贫资金全部纳入系统监管,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结转率为2.56%,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二是全力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县财政共投入市政道路绿化管护、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等资金782万元。三是全力支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通过本级预算安排、争取再融资政府债券资金等多种渠道,确保到期政府债券本息按期偿还。

(三)坚持优化支出,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着力兜底线、惠民生。一是全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在县级财力极度困难的情况下,统筹协调,积极筹措资金,保障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和基本民生政策落实。二是兑付各类惠农补贴。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226万元,受益群众85146户,草原生态补贴558万元,受益群众59038户,农机购置补贴700万元,补贴农机具4934台。三是全年共投入教育资金70083万元,同比增支708万元,增长1%;卫生健康支出资金32668万元,同比增支1514万元,增长4.9%

(四)坚持深化改革,财政管理效能持续提升。一是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二是助力机构改革顺利推进。规范涉改单位账户开设、经费划转、会计资料管理等工作,确保县级机构改革过程中预算管理工作平稳有序。严格按序时进度审核拨付人员经费,及时做好项目经费划转工作,为机构改革有序推进提供了资金保障。三是扎实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全县72个部门预决算,不断增强财政预算管理透明度。四是实行新政府会计制度。201911日起全面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落实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保证新旧政府会计制度平稳衔接过渡,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升政府运行效率、促进财政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信息支撑。五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上线运行“阳光云财一网通”服务平台、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网上办理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各种困难叠加,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我县在面对复杂的经济环境、繁重的发展任务和艰巨的脱贫攻坚工作中迎难而上、砥砺奋进。在取得以上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县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一是实体经济困难增多,财政收入增长动力不强,人员工资增长、社会保障配套、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等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支矛盾特别突出;二是库款垫付规模较大,严重挤占项目资金,影响了项目资金的正常支出;三是限额内政府债务风险可控,但政府隐性债务及中长期支出责任规模较大,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丝毫不容懈怠;四是部门争取上级资金意识严重缺乏,积极性不高,要求列入县级预算多,向上争取资金少,专项资金连年递减,2019年全县上级专项转移支付44769万元,同比上年减少26885万元,减幅达37.5%,支出规模大幅缩减。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精准施策发力,逐步加以解决。

四、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全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同时面临严峻挑战。综合分析,2020年财政收入形势更加严峻,收支平衡压力更加突出。必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稳字当头,坚持有保有压,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加大“六稳”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更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财力支撑。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以收定支”原则,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全县收入预计24980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55828万元,同比上年增收2659万元,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预计为37700万元,同比增收2315万元,增长6.5%,非税收入预计为18128万元,同比增收344万元,增长1.9%

2)上级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82772万元,其中:税收返还补助收入455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322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000万元。

3)调入资金。从政府性基金预算中调入资金11200万元。

2.支出:全县支出预计24980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243800万元,同比上年增支3485万元,增长1.45%

2)上解支出。上解支出6000万元。

3.支出安排情况。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集中财力保重点”的思路,统筹财力,有保有压,全力以赴保“三保”。具体安排情况为:

1工资性支出121512万元。其中:①全额供给单位工资性支出7383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65337万元,2019年年终一次性奖金2392万元,乡镇工作津贴2278万元,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160万元,公务用车改革补贴1665万元;②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32767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13657万元,职业年金469万元,医疗保险8747万元(含公务员医疗2472万元),工伤生育保险751万元,失业保险501万元,大病医疗保险130万元,工会经费977万元,公积金7535万元;③差额供给单位(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工资性支出2289万元;④离退休人员支出8991万元,其中离休人员工资支出207万元,退休人员统筹外项目工资支出8784万元(含2017年增资部分)。⑤未列入省定“保工资”范围在职人员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3633万元。

2)运转支出14439万元。①主要用于保障全县各级各部门办公等经费支出631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2021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162万元;村(社区)人员岗位补贴及运转经费3315万元;车辆燃修费207万元;公共交通专项经费167万元;召开人大政协等会议费239万元;接待费200万元。未列入省定“保运转”临聘人员(辅警及环卫)与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2157万元。未列入省定“三保”中的农业保险、市政路灯电费、公安视频租用及全县各项信息系统维护等支出2579万元。各部门申报的工作经费3392万元。

3)基本民生支出44366万元。主要用于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县级配套、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老年人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及军人抚恤、退役军人优抚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45项基本民生支出。

4法定债券利息和预备费支出2640万元。其中:用于法定债券利息2440万元,预备费200万元。

5)其他民生及促发展支出60843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开发、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涉农保险财政补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造育林(草)补贴、疫病防治、地质山洪灾害防治、校舍安全及薄弱学校改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农村公路养护、综治维稳等。

6)上解支出6000万元主要为法院上划上解1225万元、检察院上划上解919万元、审计部门上划上解442万元、税务经费上解2313万元、体制上解100万元、出口退税上解327万元、烟叶税上解、固定性上解及其他上解674万元。

4.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8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2772万元,调入资金11200万元,收入总计2498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800万元,上解支出6000万元,支出总计24980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5.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一是未列入省定“保工资”范围在职人员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全年发放需15110万元,因财力不足,仅列入预算3633万元。二是2019年预拨经费83769万元,因2020年财力缺口较大,无财力进行列支,仍作总预算会计挂账处理。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24475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19816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244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计6235万元,上年结余306万元,收入总计3101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9816万元,调出资金11200万元,支出总计31016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0万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草案)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84326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3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40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9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及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217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8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81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7662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77747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7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72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9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及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059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51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11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7618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4326万元,支出77747万元,本年收支结余6579万元。

五、2020年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为实现2020年财政预算目标,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更加有力地抓收入,着力夯实财政发展基础。一是强化收入征管。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保财政收入增长,保收入质量不降。推进依法治税,着力堵塞征管漏洞,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征管,开展行业税收调研,加强产业税收征管,充分挖掘收入潜力。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把握国家发展经济的战略实施机遇,加大汇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制定全年向上争资争项工作计划,将争资争项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各部门单位,获取更多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切实缓解收支矛盾。三是进一步加强各项基金收入管理,继续严格执行土地收支管理制度,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保障各项基金平稳运行。四是持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力度,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急需支持的民生重点项目上。五是积极争取国家新增债券支持。项目实施主体部门要主动作为、超前谋划,紧紧围绕债券重点支持领域,按照国家和省州申报要求,积极对上沟通衔接,做实做细项目储备、规划及专项债券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为顺利申报争取国家债券资金打下坚实基础。

(二)更加精准地保重点,着力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坚决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投入不减,责任不松,严格落实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解决好“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做好兜底保障。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实现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全过程监管,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财政支持。筑牢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河长制,支持重点流域综合整治,扎实推进美丽乡村试点建设,支持农村环境整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三是进一步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加强债券项目谋划、申报和资金使用管理,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及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同时严格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抓好新建项目资金风险评估;涉及举债融资的项目,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各项资金来源和偿债责任。健全风险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计划,确保隐性债务只减不增。

(三)更加有力地保民生,着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切实保障民生需求,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突出教育优先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持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发展公平优质教育。二是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提升财政补助标准,落实民生配套资金。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覆盖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四是加大扫黑除恶专项资金投入,助力推进“平安宾川”建设。五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抓手,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六是健全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等机制,全面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四)更加坚定地促改革,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效能。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加强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衔接,发挥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作用。二是协调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以库款管理为抓手,优先安排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基层运转支出,强化预算执行改革,提升预算数据质量,抓实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建设,推进政府会计核算管理改革,完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开创国库管理新局面。三是完善财政内控制度。继续完善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财政票据制度体系,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四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建立预算编制与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意识,持续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预算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更加严格绩效监督管理,着力控制财政运行风险。一是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未按规定设定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一律不得进入预算编审流程,切实提升绩效目标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二是强化评价结果利用,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延续性项目优先给予支持,对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予以调减或取消预算安排。三是加强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确保财政资金规范运行;加大对环保、扶贫等重点领域投入资金的专项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高效使用。四是加快推进人大预算联网,实现对预算单位支出执行的全程监督。五是严格控制运行风险,坚持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坚持国标“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六是强化部门内控风险,督促预算单位全面梳理业务流程,建立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等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各位代表,做好2020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目标任务,坚定信心,昂扬进取,扎实工作,迎难而上,高站位思考、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

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

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公经费】

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财政预算收入】

是指国务院税收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组织的各项税收入及纳入国家预算专项收入和各项行政事业收入、各部门罚没收入、其他收入等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

是指政府财政管理的由本级政府使用的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

是指政府财政管理的由本级政府使用的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

是指政府财政管理的由本级政府使用的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

是指政府财政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安排的支出。

【基本支出】

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全口径预算管理】

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备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民生支出】

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转移支付】

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现行政策将转移支付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类。

【一般性转移支付】

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不规定具体用途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均衡性转移支付】

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中央对地方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从1995年起中央财政开始对地方实施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通过选择客观性和政策性因素计算各地的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确立财政转移支付对象,制定了适合我国国情的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在此基础上,我省也相应制定了适合我省省情的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随着2002年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的实施2002年起原过渡期转移支付的概念不再沿用,其资金与中央财政因所得税分享改革集中的增量一并统筹分配2009年前称一般性转移支付。2009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为均衡性转移支付。均衡性转移支付的目标是扭转地区间财力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实现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力求公平、公正,循序渐进和适当照顾老少边地区的原则,参考国际通行作法,按影响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和统一的公式分配。具体到我省来说,主要参照各地财政实际支出能力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数量等客观因素,按统一公式计算确定各地转移支付数额。其中,实际支出能力是指各地可用于财政支出的各项来源合计,以各地实际支出数做适当调整计算;标准支出是指各地的财政支出需求,主要按地方政府规模、平均支出水平和相关成本差异系数等因素测算。对财政越困难的地区,补助程度越高。

【专项转移支付】

是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客观要求,建立跨年度财政预算平衡机制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建立可以实现不同年度间预算平衡的“以丰补欠”,为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打下坚实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须将年度净结余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中期财政规划】

是在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重点研究财政收支政策,合理确定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逐年滚动管理,实现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中期财政规划中的第一年规划,主要是约束第一年的年度预算,后两年规划主要是引领后两年的年度预算,第一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根据新的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将对原后两年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并将第四年度的规划增补进来,形成新一轮的三年中期财政规划。推行中期财政规划,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有利于各类规划与财政预算安排相衔接,强化财政规划约束;有利于发挥财政稳定器和“逆周期”调节器作用,实现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根据《云南省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571号)要求:从2016年起,在省级和各州市试编三年滚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的2020年规划为今年的年度预算,后两年规划主要是引领后两年的年度预算。 2020年预算执行结束后,根据新的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将对原后两年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再增加一个年度,形成新一轮的三年中期财政规划,这样不断滚动下去。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2006年起,根据国务院关于“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我省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了中央省、州(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前期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的基础上,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20168月,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云政发〔2016 74号),建立城乡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主要内容一是“两免一”,及免教科书费、免学杂费(对学校补公用经费)、对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二是巩固完善农村地区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三是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154号)精神,我省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在85个国家试点县和44个省级试点县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标准开始为每生每天3每年600元,从201411月起,提高到每生每天4元,每年800元。

【生均经费】

是指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包含学校支出的各种费用,包含财政性经费和非财政性经费,如:教师工资、改善办学条件支出、学校公用经费等支出。【生均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艺体育活动(满足学校体育工作需要)、水电、交通差旅、邮电、日常专用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2018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9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201711日起,以上两项制度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

【基本公共卫生补助】

是指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II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13类项目,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5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0%,省级财政对各州(市)实行分类补助各州(市)和县(市、区)财政按配套要求补齐补助资金,确保达到国家要求的当年人均补助标准。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全过程”是指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完成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

“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

为保障贫困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20168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意见》,印发了我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在88个重点县和片区县开展试点。试点方案指出: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完善机制,精准使用。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用切块方式下达,实行任务、目标、资金、权责四到县。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实行省级备案制管理。省级部门不得限定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在试点县的具体用途。

【政府购买服务】

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

是对原有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方式的一次彻底变革,单纯从技术角度和表象来说,就是实现“无纸化”。通过引入“财政版网上银行”等支付结算方式为财政资金支付打造“互联网+”的现代化管理平台。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财政国库业务代理银行,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取消纸质凭证和单据流转,依据电子指令办理财政资金支付及清算等业务,做到所有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不再人工跑单;加盖电子印章,不再人工签章;实行电子校验,不再人工核对;通过自动对账,及时发现问题。从“签字画押”变为“电子签章”,从“跑银行”变为“点鼠标”的革命性改革,节约了大量宝贵的时间,运行效能大幅提升,行政成本大幅降低。

【地方政府债务】

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包括: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后在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并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外债转贷债务。

【地方政府债券】

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发行并办理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政府债券。按用途分为:新增政府债券和置换政府债券;按偿还资金来源分为:一般政府债券和专项政府债券。

【新增政府债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债券主要用于政府公益性资本性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安排偿还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及利息。

【置换政府债券】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开始,发行一定额度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清理甄别后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这部分地方政府债券称为置换债券。置换债券是国务院为降低地方政府债务成本、防控债务风险、腾挪财政收支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的重要举措

【一般政府债券】

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专项政府债券】

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省级财政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和组织根据各州(市)、县(市、区)债务总量、综合财力等因素,分年度测算债务率等债务风险指标,分析和评估各地债务风险,向各州(市)人民政府通报其辖区内债务风险预警和提示地区名单,并要求高风险地区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压缩公用经费、处置存量资产、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消化存量债务,逐步将债务风险指标调整到警戒线以内,妥善处理促发展与预防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关系。

附件1.政府预算公开04宾川县20200610101818515

附件2.宾川县2020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附件3.宾川县2019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924190000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