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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关于宾川汇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只塑料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 告

发布时间:2024-04-12   浏览次数:   【字体: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关于宾川汇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只塑料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412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412--2024422(7个工作)。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2-7148076

通讯地址:宾川县金牛镇建青巷33号

邮编:6716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宾川汇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只塑料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大环评审20245-7大环评审【2024】5-7号关于宾川汇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只塑料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