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现对宾川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发布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宾川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建设地点:宾川县金牛镇、大营镇、鸡足山镇、拉乌乡。
建设性质: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宾川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共新建饮水工程4件,工程总供水规模为24939.22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提水泵站、水处理厂、输配水管网及其它建筑物等。
本工程新建水处理厂共6座,其中I型工程水厂1座,III型工程水厂5座,水厂总计日处理规模26500m3/d;新建原水提水泵站共4座;新建输配水管道共710.611km。工程可研总投资64108.34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宾川县水务局
建设单位地址:宾川县金牛镇金园路28号
联系方式:0872-7142676
电子邮箱:bcxswjbgs@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云南佳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大理州大理市满江街道御培坊D区1-17号
联系方式:0872-2318373
电子邮箱:37484212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宾川县水务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