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卫生健康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执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的建议。
(三)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贯彻执行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贯彻落实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乡镇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拟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宾川县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十二)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三)推进宾川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四)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五)指导宾川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六)承担宾川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二、领导分工
俞少敏(党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卫生健康局党政全面工作。
汪 俊(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县纪委监委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工作。
毛跃彬(副局长兼任县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主持计划生育协会全面工作;负责财务;负责医政、药政、医改、医疗行业管理、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医疗纠纷调处、医疗急救、医疗卫生保障、药品集中采购、卫生监督、卫生计生法制建设、行政审批等工作;负责农村卫生、乡村医生管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信息化建设工作、卫健系统乡村振兴工作、武装征兵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规划财务股、医政药政股、体制改革与信息化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联系县卫生监督所、县人民医院、大营镇卫生院、鸡足山镇卫生院、慈欣精神病专科医院、宾川县昌鸿中医院。
蒋加辉(副局长)负责规划(项目办),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人事、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群团工作、综治维稳、综合绩效考核。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党建办、人事教育股、规划财务股(项目办)。
联系平川镇中心卫生院、钟英乡卫生院、拉乌乡卫生院、力角镇卫生院、鑫月医院、宾川五州医院。
杨雪梅(副局长兼任中医药管理局局长)负责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医养结合;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中医药管理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县中医医院、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宾居镇中心卫生院、州城镇卫生院、乔甸镇卫生院、宾川县何仙医院。
李松丽(副局长兼任县防治艾滋病局局长)负责基本公卫、防疫保健、妇幼卫生、食品安全与风险评估、健康教育、卫生应急、职业病防治、麻风病、艾滋病、性病、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负责全县采供血机构管理等工作;负责卫健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生产、政务公开、保密、督查、信访、接待、行政事务管理和机关自身建设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行政办公室、防控保健及防治艾滋病办公室。
联系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血防站、县皮防站、金牛镇中心卫生院。
领导班子成员按一岗责的要求,既分管联系单位的卫生健康工作,同时负责所分管单位、股室及民营医院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与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宾川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将县卫生健康局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职责划入县民政局。
3.与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宾川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宾川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宾川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会同宾川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宾川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宾川县卫生健康局、宾川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宾川县卫生健康局设九个内设机构:
(一)行政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综治维稳、安全生产、政务公开、保密、督查、信访、接待、行政事务管理和机关自身建设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综合性协调机关政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政策调研,拟定卫生健康工作重大政策;负责机关车辆管理使用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反恐怖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扶贫、乡村振兴及其他农业农村工作。承担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及项目股。承担局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局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报批、发放及交纳等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管理,财产登记保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监督执行卫生健康相关经费的管理使用;参与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的报审;负责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拟定全县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教育股。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及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协调实施县、乡(镇)、村卫生健康人员队伍岗位培训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体制改革与信息化股。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健康宾川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及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承担健康扶贫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医政药政股。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和急救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平安医院建设、医疗纠纷处置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州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县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开展药事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跟踪评价,企业标准备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参与、协助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有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指导推进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贯彻执行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负责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中医药管理股。负责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指导中医医疗机构的改革;指导其他医疗机构中医业务工作;承担中医特色优势和服务能力建设;负责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工作;负责实施中医药科研计划,开展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推广。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牵头组织全县大健康产业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大健康产业规划、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三项制度”和云南省“奖优免补”相关政策。贯彻落实生育政策,做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协调推进宾川县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防控保健股及防治艾滋病办公室(宾川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全县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组织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统筹协调、承担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编制部门专项预案、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管理卫生应急队伍,承担组织州派遣县外卫生应急任务。承担突出急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血吸虫病防治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承担宾川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县艾滋病、性病防治规划和措施,并组织推进和落实;负责全县艾滋病、性病的预防控制、宣传教育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等工作。承担宾川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建办公室。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卫生健康局党组、党工委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宣传思想及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宾川县卫生健康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4名。
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宾川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1名副局长兼任宾川县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县防治艾滋病局局长1名,兼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五、办公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金牛镇鑫福路北段延长线
六、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1月1日 至次年2月29日,上午:8:30 -12:00 ,下午:14:00-18:00 ,其他季节3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 8:00 -12:0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1600 I
联系电话:0872-7142141,传真:0872-7143141
负责人:俞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