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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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机构

发布时间:2023-12-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职能职责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有关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全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县政府批准的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的相关工作。

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勘查、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省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班子成员

赵雪松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尹中锋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张红桃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奚爱升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建荣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曙鲜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艳波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内设机构及下设机构

县自然资源局共设办公室、人事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调查测绘股、开发利用权益股、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业权管理股、地质环境股、自然资源空间规划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11个内设机构;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十个乡镇自然资源所在内的1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县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所、不动产登记中心5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四、办公地点

宾川县金牛镇南苑路205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冬季111日—次年2298:3012:0014:0018:00,其他季节31日—10318:0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2-7142620

传真:0872-7142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