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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红十字会组织机构

发布时间:2022-12-08   浏览次数:   【字体:

宾川县红十字会组织机构

一、职能职责

宾川县红十字会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充分发挥政府在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作用。主要职责有:一是开展备灾救灾工作;二是开展弱势人群救助帮扶工作;三是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的咨询、宣传发动及报名登记工作。四是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五是开展艾滋病及其它疾病的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六是开展红十字知识和理念的传播。七是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八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安排、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岗位职责

(一)领导班子工作职责

1.常务副会长工作职责:常务副会长负责单位的全面工作,监督检查办公室工作任务的落实。重大问题经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紧急重要事项,常务副会长处理后应报会长。常务副会长对会长和理事会负责。主持工作的常务副会长外出期间,由副会长主持日常工作。

2.副会长工作职责:副会长协助常务副会长开展工作,负责单位的日常工作,并受常务副会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和专项任务,对常务副会长负责。

(二)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县编委批准县红十字会内设一个职能室,即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会领导组织综合性政策研究,当好会领导的参谋;了解掌握各种信息,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2.负责会机关、会领导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会领导决定事项的办理以及布置有关工作任务的落实。

3.负责重要会议组织筹备、大型活动的协调安排,协助会领导实施与政府各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包括会议及活动的准备、组织、记录及会议精神的传达、上报等工作。

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科学管理,并负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及领导批办件的落实情况。

5.负责本单位的公文制发工作和上级机关、相关单位的来文处理工作。

6.负责本单位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会机关用印管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安全保卫、档案管理、来信来访、文件处理、值班安排和后勤工作。

7.负责汇总、起草县红十字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拟定各种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8.负责值班安排、会议通知、清洁卫生、财务、物资管理、信刊收发、统计报表、档案管理、机要保密、车辆管理、印鉴管理、后勤接待、会费收缴及办公用品的申购、维护保养等日常事务管理,确保工作运行顺畅。

9.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传播红十字基本知识和国际人道法等,做好指导冠名红十字医院的有关工作。

10.负责制定全县红十字会备灾救灾、群众性卫生救护培训、社区服务等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

11.负责组织开展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器官)捐献、捐献造血干细胞等人道主义关爱活动。

12.负责抓好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管理和指导团体会员、个人会员、青少年会员、志愿服务队的工作。

13.负责县红十字会对外合作项目的联络、协调工作,参与项目管理工作。

14.负责红十字微信公众号的编辑、审核,宣传资料的把关。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行政中心宾川县红十字会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16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7147256

负责人:董爱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