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公安局组织机构信息
一、主要职责
宾川县公安局及其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法定的13项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一)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二)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班子成员
赵柱钧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肖国伟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张国富 县公安局党委专职副书记
李光顺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 斌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梅成龙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李振伟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办主任
王施恒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周家满 县公安局副局长
朱云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云松 县公安局副局长
三、内设机构
根据法定职责,依照县市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规范,宾川县公安局设16个内设机构(3个综合管理机构,13个执法勤务机构)、2个监管场所和11个派出所。交警大队为正科级机构,其它28个机构为副科级。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金牛镇鑫福路延长线北段。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冬季11月1日—次年2月28日8:30—12:00,14:00—18:00,其他季节3月1日—10月31日8:00—11:30,14:00—17:30。
五、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16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731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