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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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机构

发布时间:2021-12-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九)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负责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十三)负责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张建宏 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主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理论武装等工作。

局长罗树梅 主持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

副局长、文物局长张寅鹏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全县文物、博物管理、文保单位安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文物股、非物质文化遗产股、县文物管理所、县博物馆。联系鸡足山文化研究所、州城镇、乔甸镇、宾居镇。

副局长杨跃华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政策法规、行业规范、市场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综合执法、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行政审批、旅游推介、安全生产、文化体制改革、综治维稳、扫黑除恶、营商环境、森林防火、图书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管行业管理股、图书馆。联系平川镇、拉乌乡。

副局长杨星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公共文化服务、文化艺术、群众文化、乡村振兴、经济体制改革、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产业发展规划建设、旅游统计、环境保护、防震减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规划发展股、文化艺术股、文化馆。联系金牛镇、力角镇、钟英乡。

副局长何建瑶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智慧旅游、网络信息安全、旅游投诉、网络舆情应对和处置、殡葬改革、政务服务、疫情防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河(湖)长制、信访、工青妇、人民群众评议干部、人事、财务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党建人事股。联系鸡足山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鸡足山镇、大营镇。

三、内设股室及下设机构

内设股室:办公室、规划发展股、文化艺术股、非物质文化遗产股、文物股、行业管理股、党建和人事股。

下设机构:宾川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宾川县图书馆、宾川县文化馆、宾川县鸡足山文化研究所、宾川县文物管理所。

四、办公地点

宾川县金牛镇金川路与金达路交汇口图书馆六楼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上午08:00-11:30,

下午14:00-17:30;冬令时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16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714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