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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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5245561Q/2024-00022
  • 发文字号:宾川县公安局 〔〕 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宾川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主题分类:

宾川县公安局关于有奖举报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9-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重点工作要求,始终保持对环食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高压震慑态势,切实推动“昆仑2024”专项行动及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落到实处,有力维护全县安全和社会稳定,守护人民群众幸福安宁,积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宾川县公安局决定公开征集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同时按照保密规定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1.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

2.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的;

3.涉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

4.涉嫌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的;

5.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

6.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

7.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医用器材的;

8.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的;

9.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化妆品的。

二、举报注意事项

(一)奖励采取一案一奖

对一人举报多条线索分别破案的,按标准累计发放;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奖励通知后三个月内自行领取奖励,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以举报为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伪造事实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举报方式

知情群众可通过拨打电话、自行到宾川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地址:宾川县金牛镇鑫福路延长线北段)或者到就近派出所举报案件线索。

(三)奖励标准

公安机关立案之后,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违法犯罪线索及直接证据的详细程度、涉案金额、案件性质等方面因素进行奖励金额认定,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20000元的奖励。

1.举报一般刑事类奖励1000元。

2.举报重大刑事类奖励2000至5000元。

3.举报特大刑事类奖励5000至20000元。

三、举报线索方式

举报地址:宾川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

宾川县公安局:110、0872-7310938

宾川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0872-3061125

宾川县公安局平川森林派出所:0872-3061787

宾川县公安局鸡足山森林派出所:0872-7350168

本通告由宾川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宾川县公安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