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重点工作要求,始终保持对环食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高压震慑态势,切实推动“昆仑2024”专项行动及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落到实处,有力维护全县安全和社会稳定,守护人民群众幸福安宁,积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宾川县公安局决定公开征集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同时按照保密规定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1.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
2.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的;
3.涉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
4.涉嫌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的;
5.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
6.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
7.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医用器材的;
8.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的;
9.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化妆品的。
二、举报注意事项
(一)奖励采取一案一奖
对一人举报多条线索分别破案的,按标准累计发放;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奖励通知后三个月内自行领取奖励,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以举报为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伪造事实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举报方式
知情群众可通过拨打电话、自行到宾川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地址:宾川县金牛镇鑫福路延长线北段)或者到就近派出所举报案件线索。
(三)奖励标准
公安机关立案之后,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违法犯罪线索及直接证据的详细程度、涉案金额、案件性质等方面因素进行奖励金额认定,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20000元的奖励。
1.举报一般刑事类奖励1000元。
2.举报重大刑事类奖励2000至5000元。
3.举报特大刑事类奖励5000至20000元。
三、举报线索方式
举报地址:宾川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
宾川县公安局:110、0872-7310938
宾川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0872-3061125
宾川县公安局平川森林派出所:0872-3061787
宾川县公安局鸡足山森林派出所:0872-7350168
本通告由宾川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宾川县公安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