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司行社、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宾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减轻人民群众负担,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推动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云政办发〔2012〕14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3号)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宾川县实际情况,拟定《宾川县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奖惩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需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印发。
请各乡镇、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司行社、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宾单位形成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于2024年9月25日11:00前反馈县民政局,联系人:段绍琴,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7144795。
附件:1.〔2024〕60-附件1:宾川县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奖惩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2024〕60-附件2:宾川县惠民殡葬五项基本服务奖补申请表
宾川县民政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