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董爱春 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
那吉兴 任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周世杰 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县司法局大营司法所所长(副科)职务;
黄志宇 免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文令 免去县鸡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林 勇 免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王 云 免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王存明 免去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2023年12年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