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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宾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2-12-15   浏览次数:   【字体:

宾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编制了《宾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内容目录

第一类  机构概况

公开宾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职责、领导班子、内设机构及职责、对外电话等信息。

第二类  工作动态

公开宾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动态及重要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

第三类  公示公告

各类涉及本单位的通知公告和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办理的事项。

第四类  政务公开

公开宾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权责清单、行政执法、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人事信息等政务信息。

第五类  办事指南

公开宾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职责范围内各项业务工作有关的办事服务事项。

(二)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

宾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bc.gov.cn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宾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宾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1月1日—下一年2月29日8:30—12:00,14:00—18:00,其他季节3月1日—10月31日8:0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地址:宾川县金牛镇桑园路207号

邮政编码:671600

联系方式:0872-7159397(电话),0872-7159386(传真)。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5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宾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宾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http://www.bc.gov.cn/dlsbcx/c102102/ysqgk.shtml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1下载。

3.电子政务邮箱申请:申请人通过邮件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直接投递电子政务邮箱bcxzfb@dali.gov.cn至本机关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1下载。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传真号码0872-714329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1下载。

5.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当面提供。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宾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宾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入宾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页面下载填写《宾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提交申请(http://www.bc.gov.cn)。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下载。

3.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宾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当面提供。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电话:0872-7159397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4.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宾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地址:宾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宾川县金牛镇桑园路207号

邮政编码:671600

联系电话:0872-7159397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宾川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

监督电话:1398858225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宾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