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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川县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2日
  • 来源: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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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级各部门:

宾川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等规定,按照《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大政发202128)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在办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中,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实行一事一档,将决策建议、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听证报告、合法性审查、会议纪要、实施后评估、督促检查等制定、执行、监督中形成的材料收集归档。

四、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附件:宾川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41012日        


附件

   宾川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名称

承办单位

决策依据

决策程序

完成时限

11

《大理州宾川县3个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大理州生态环境保护局宾川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24

12

2

《宾川县农村公益公墓管理办法(试行)》

宾川县

民政局

《殡葬管理条例》《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大理州民政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2024

12


责任编辑: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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