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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宾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9枚印章和废止宾川县市政管理所等8枚印章的通知 宾政办通〔2024〕23号

  • 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4日
  • 来源: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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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共大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宾川等7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机构设置调整的通知》(大编委发〔202467《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川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大办发〔202410《中共宾川县委办公室  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川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宾办发〔202412)等文件精神,我县组建成立了宾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宾川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宾川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宾川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同时对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8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进行整合,整合组建了宾川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宾川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宾川县定额造价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宾川县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服务中心、宾川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5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机构改革任务落实,理顺部门职能职责,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刊刻了“宾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宾川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宾川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宾川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宾川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宾川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宾川县定额造价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宾川县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服务中心”“宾川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印章九枚,自发文之日起使用。原“宾川县市政管理所”“宾川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宾川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宾川县房地产管理所”“宾川县工程质量监督站”“宾川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宾川县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大队”八枚印章同时废止。

202472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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