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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宾川县城区小学招生片区调整方案》的通知 宾政办发〔2024〕22号

  • 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2日
  • 来源: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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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宾川县城区小学招生片区调整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722

(此件依申请公开)

宾川县城区小学招生片区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调整县城区小学招生片区范围,保障2024年秋季学期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以及《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城建成区社区区划进行优化调整的批复》(宾政复2022158号)文件精神和严肃户口管理“以房管人”的原则性要求,结合前期摸底调查、民意调查,参考县城建成区6个社区近三年学龄人口情况和金牛四小建成后县城区学校教育公共基础设施配备等情况,以及考虑未来5年县城区教育发展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原则

(一)坚持教育公平、就近就便、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

(二)坚持招生划片与社区行政区划相对应原则。

(三)坚持片区户籍优先、以房管人,合理考虑流动人口原则。

(四)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原则。

二、划片方案

(一)金牛一小招生片区

1.具有牛井社区户籍且居住地址在牛井社区内的适龄儿童。

2.牛井社区辖区内有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

(二)金牛二小招生片区

1.具有桑园社区户籍且居住地址在桑园社区的适龄儿童;柳家湾华侨社区九组、十组户籍适龄儿童。

2.桑园社区辖区内有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

(三)金牛三小招生片区

1.具有大新社区户籍且居住地址在大新社区内适龄儿童。

2.大新社区辖区内有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

(四)金牛四小招生片区

1.具有越析社区、纳溪社区户籍且居住地址在越析社区、纳溪社区的适龄儿童;柳家湾华侨社区一至八组、十四组、十五组户籍的适龄儿童。

2.越析社区、纳溪社区辖区内有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

(五)李相完小招生片区

1.具有李相社区户籍且居住在李相社区的适龄儿童;柳家湾华侨社区十一组、十二组、十三组户籍适龄儿童。

2.李相社区辖区内有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

(六)太和完小招生片区

1.具有太和社区户籍且居住在太和社区的适龄儿童。

2.太和社区辖区内有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

三、其他问题的处理

(一)原属于牛井社区划入纳溪社区的一组、二组、三组、四组户籍的适龄儿童,按就近就便原则,可以选择金牛一小、金牛四小任意1所学校就读;牛井社区溪河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划入金牛二小招生;牛井社区四方街小组(行政区划由桑园社区划入牛井社区)的适龄儿童可选择金牛一小就读,也可以选择金牛二小就读;在大新社区内居住的平川镇李子园村委会山区队适龄儿童划入金牛四小招生;大新社区四组、五组、七组(大黑树)户籍适龄儿童划入金牛四小招生;原属于太和社区划入越析社区的适龄儿童划入金牛四小招生。

(二)按户籍优先、以房管人的原则,优先招收片区户籍且居住在片区的适龄儿童,以及优先招收符合国家优待对象的适龄儿童,包括:现役军人子女、军烈属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其他符合国家优待对象子女。

(三)如果户籍在片区且居住在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报名数超过计划数,则按片区落户时间先后依次招录,未被招录的学生,由中心校进行调剂。

(四)如果户籍在片区且居住在片区的适龄儿童招录后有剩余名额,则按抽签方式招录片区有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未被招录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由中心校调剂。

(五)上述情形外的,可到中心校预报名,由中心校进行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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