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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川县加快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宾政办通〔2024〕4号

  • 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1日
  • 来源: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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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宾川县加快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4411

(此件依申请公开)


宾川县加快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

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2350号)和《大理州加快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大政办通〔20248号)要求,促进城乡就业稳质提升,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增效,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构建,推动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宾川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助推乡村振兴

(一)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适时摸清掌握省外企业用工需求,开发就业岗位,发挥人力资源公司、劳务经纪人等作用,提高农村劳动力组织化转移就业力度,提升省外转移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以产业发展支持、创业平台带动就业。发挥就业帮扶车间载体作用,推进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功能,根据相关政策依法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农村脱贫劳动力。确保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完成情况不低于全州平均水平。

(二)强化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围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需求开展培训。以脱贫劳动力为重点,摸清就业状况、技能水平、求职意向和培训需求,开展针对性的实用技能培训和提升技能的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质增效;围绕劳务品牌开展培训。按照劳务品牌“一县一品”培育方式,持续提升劳务品牌从业人员胜任岗位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围绕产业发展抓培训。结合宾川产业发展和市场紧缺工种开展“菜单式”“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推动就业培训向急需紧缺和新职业、新业态工种倾斜。

(三)着力打造特色劳务品牌。持续推进劳务品牌建设。通过广泛开展技艺大比拼、高手大亮相、形象大展示等活动,支持创新创业、培育龙头企业、发展产业园区等方式广泛培育劳务品牌市场主体,培养一批劳务品牌技能大师、技能名匠,引领和带动“宾川果业新农人”劳务品牌做强做优,不断发展壮大,逐步提质升级。

(四)发挥社会保险兜底帮扶作用。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困难群体代缴政策,对重度残疾人按最低200元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符合享受养老补助条件的按月支付养老补助;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三级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州、县人民政府按每人100元为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时完成困难群体养老保险代缴任务;常态化开展“康乃馨”社保政策宣传活动,强化参保数据比对筛查等工作,精准化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确保符合条件脱贫人口全部参保。

(五)树立人才服务基层导向。不断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根据事业单位用人需求,鼓励通过校园招聘、考核招聘等方式,高效精准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结合基层实际,通过放宽岗位开考比例,放宽学历、专业要求,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聘等工作,引导和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服务;持续落实苍洱人才霞光计划、“技能名匠培养专项”“青年技能人才培养专项”“技能人才培养专项”培养等工程,壮大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技能人才队伍;贯彻落实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夯实基层人才队伍,鼓励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深入推进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建设,搭建“产学研”平台,为基层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二、健全完善充分就业工作体系

(六)坚持就业优先。把高质量充分就业列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和民生保障首位工程,构建县委县政府领导、部门协同推进、行业系统贯通、市场要素配置显著、社会各界支持和劳动者广泛参与的一体推进就业工作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定经济增长方式,以及产业结构布局重大调整时,将就业作为优先目标予以权衡,把稳就业核心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促进宾川县城乡就业稳步提质,结构进一步优化,失业率控制在合理区间,“十四五”末城镇就业占比达到上级要求。

(七)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加快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创新“用工企业+用工平台+务工人员”模式,紧紧依托本地产业、企业优势和劳动力供需实际,盘活现有资源,利用闲置场所,引入市场化就业驱动要素,构建以“幸福里”社区、零工市场(驿站)、乡镇和村(社区)就业服务站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支撑的“15分钟就业服务圈”网络,着力破解企业招工难、留人难和群众就地就近就业难“三难”问题。“十四五”末,县内至少建设1个就业(创业)“幸福里”社区,2024年县内至少建设1个标准化零工市场。

(八)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依托全省统建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平台)和大数据分析,准确掌握服务对象就业情况,行业企业用工需求等,把供需两端有效对接起来,为用人单位提供“一企一策”就业服务;简化惠民惠企补助资金申办流程,推动就业资金、政策进系统,“直补快办”加快惠民惠企资金兑现进度;配齐配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队伍,全力推动稳就业政策宣传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进村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围绕就业需求摸排、就业岗位筹集、就业供需匹配、就业能力提升、就业援助帮扶、创业指导服务、就业政策兑现的就业服务“七项功能”,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以“铁脚板”和信息化实现政策找人、服务找人的主动就业服务。

(九)强化企业用工保障。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完善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健全企业主管部门服务联系企业制度并畅通渠道。建立企业急需紧缺工种服务响应机制,定期开展急需紧缺工种调查,一揽子提供企业用工保障、职业技能培训、技能人才评价等服务,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各相关主管部门要主动带领企业开展校招等有效方式枪抓人才机遇,为本地和企业储备人才资源。

(十)抓实重点群体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畅通毕业生信息共享渠道,加大政策供给力度,做好毕业生信息比对和就业去向落实,确保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现“四个100%”和宾川县户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率不低于全州平均水平。持续健全困难人员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强化分类、精准帮扶,开展就业援助专项行动。对无法实现自主就业的困难人员,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帮扶。落实就业困难退役军人托底援助政策,确保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建立“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制度、专项就业援助制度,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十一)维护就业群体合法权益。开展新时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制度,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加强劳务派遣监管,进一步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妥善调处劳动人事争议,健全青年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长效工作机制,推广“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规范仲裁办案流程,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质效,确保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62%以上;持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强化在建工程项目“六制一金一表制度”的落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全力推进“无欠薪企业项目部”创建活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纠正违法用工问题,开展部门联合接访,依法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三、实施“创业宾川”建设

(十二)立足产业发展支持创新创业。强化创业引领保障,突出文旅康养、绿色食品、特色农业、数智经济、生活服务、人力资源等产业特点,按照上级创业政策,跟进落实一揽子创业政策,完善相应创业要素支撑,构建全方位创业服务体系,吸引创业者“带资源、带资金、带市场”创新创业。按照州级要求,推动建设“州级规范统一、县级各具特色”的支持和鼓励创业评审、奖励、宣传、营销工作体系,常态化参与开展创业扶持、评比和赛事活动。

(十三)紧盯人才培养促进创业。深入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计划,帮助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创业群体培养创业理念、增长创业技能。按照要求,积极参与“中国创翼”“创翼云南”“大理青年创业州长奖”“退役签军人双创大赛”等各类创业赛事活动,积极参与大理州“扬帆启航创业筑梦”大学生创业训练营活动,营造创业创新氛围,宣传优秀创业典型。

(十四)搭建高水平创业平台。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服务,结合实际,分类培育众创空间、孵化器、星创天地等各层次创业平台,打造省、州、县三级创业载体建设体系。加强各级创业平台规范化管理,引导创业平台向产业化、精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促进宾川县创业引领得到释放,创业规模明显扩大,结合“一县一品”劳务品牌建设工作。

四、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十五)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倍增。全面推动人力资源产业建设,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新业态、新模式开发新产品,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深度赋能宾川经济社会全域发展,吸引县内外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驻宾川,到宾川设立分支机构。争取支持,采取政府投资、国有资本注入、市场化投入运营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科学定位、统筹规划、分类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围绕人力资源服务全产业链,力争到“十四五”末打造1个县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并积极申报打造州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十六)主动融入人力资源大市场。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零工市场,按照国家和省州要求建设统一化、规范化、标准化、市场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完善有利于市场配置人力资源要素的相应制度,消除户籍、土地、公共服务等制度阻碍确保竞争有序。加快推动市场建设规划和项目储备,争取宾川县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综合集市(驿站)建设项目能够更多进入省州统筹支持盘子。

五、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增效

(十七)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推动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向法定人群全覆盖,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为编制外人员建立企业年金,积极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引导城乡居民选择更高档次标准参保缴费,实现人均缴费水平逐年递增。基本补齐失业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有参保人数差距。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先参保、再开工”管理机制,落实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力争“十四五”末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2.5万人,参保率达到95.5%以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规模进一步扩大,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1.1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1.88万人,社保待遇稳步提高。

(十八)调整优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结构。加强全民参保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精准锁定未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分类施策,继续推进精准扩面,建立“一户(企)一档”重点对象实名库,实现“有2名市场化稳定就业劳动力(或有相当收入水平)的家庭至少1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确保“十四五”末缴费阶段人员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占比达到30%以上。

(十九)打造优质化社保服务。通过以数据赋能为抓手,健全“一户(企)一档”为重点的实名库,推动社会保险精准扩面和提质增效;以“康乃馨”社保服务品牌为载体,多渠道打造立体式社保政策宣传矩阵,常态化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和经办服务“三出三进三深入”,做到每年入户(企)全覆盖;点面结合,主动向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提供“预约式”“点单式”服务,建强社保服务先锋队,提高经办队伍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扩大社邮、社银合作,打造社保便民服务圈。

(二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增强预决算管理的激励约束作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推进基金监督法制化、规范化。强化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加强队伍建设,优化监管机制,健全制度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监管效能。持续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评估、社保基金引入第三方内部审计等专项检查,增强基金管理风险防控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六、实施“数字人社”建设

(二十一)数字赋能人社服务。依托部、省统一建设的人社信息化系统,拓宽人社各领域信息化应用场景。数字赋能就业、社保及劳动权益保障服务,利用“大理智慧人社”自助服务系统、“大理就业通”等信息化平台,推动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社会保障卡服务、招聘信息查询在“大理智慧人社”自助服务系统的深化应用,推进线上零工市场的信息化建设。继续扩大社会保障卡发放,推广电子社保卡,全面提升社会保障卡“卡通”功能。结合省、州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人社领域“一网通办”等服务,推动线上线下服务事项统一、服务联动、多端协同。

(二十二)加强大数据统计分析决策。探索人社大数据分析决策新模式,以数据分析为手段,推进人社大数据在社保基金监督、精准参保扩面、就业趋势变化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完善“用数据说话”的循证决策机制,推进人社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治理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定期归集省州回流业务数据,探索同级相关行业的数据共享和信息化协同,支持业务办理、数据比对和形势分析研判,以社会保障卡回流数据为抓手,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疑点数据的精准比对。

七、强化措施保障

(二十三)强化党对人社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社工作始终,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人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自觉贯彻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根本要求,时刻牢记“国之大者”,狠抓贯彻落实执行,全面加强对重要部署、重要改革、重要举措、重要工作的领导。

(二十四)加大保障力度。加强人社政策措施实施的统筹、监督和评估,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和目标任务完成。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要工作指标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层层抓好落实。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给予支持,促进各项目标任务、措施的全面落实和完成。进一步细化措施办法,压实责任目标,高位推动措施的落地落实。

(二十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人社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人社机关。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培训、培养和交流体系,不断提高人社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素质和能力。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社干部队伍。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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