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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预防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工作机制的通知

  • 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0日
  • 来源: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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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预防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工作机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和完善政府属地负责、部门各司其职、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发生。进一步明确教体、公安、交通运输、水务、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文游、林草、团委、妇联等部门的具体责任,构建“县、乡镇、村组(社区)、家长”“教体、学校、班主任、家长”的“双线”防溺水、防交通事事故工作机制,强化对乡镇、村组开展专项行动的督促、指导。

二、职责分工

(一)乡镇

乡镇要承担属地责任,建立并督促落实对学生、家长全覆盖教育的责任。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各类水域和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摸排,准确掌握本辖区内水域、道路基本情况和管理单位(或责任人)情况,结合实际采取有效的警示、防护措施。

2.对无使用管理单位的水域,明确村组(社区)的管理责任。

3.督促水域和道路管理单位完善安全设施、安全警示牌,配备专职人员,加强现场管理。

4.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期,安排人员对水域和道路管理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5.积极创造条件,增设活动场所,图书室、运动场等适合少年儿童活动的场所,有效做好组织引导,丰富学生放学后和节假日的生活。

6.充分发挥乡镇、村(社)干部作用,成立村级救护队,加强协调配合,逐项落实防范措施。

)村(社区)

1.村组社区要加强监督巡查,精准掌握每名在家在组在村学生的动态,落实督促指导家长履行监护责任,教育引导家长增强安全风险意识,认真履行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

2.发动村组(社区)干部、党员志愿者、巾帼志愿队、网格信息员和学生家长定期对辖区内危险水域、重点水域、水域和道路安全设施、安全警示牌进行巡查检查,发现损坏第一时间进行维修维护,探索建立轮流巡查值守制度。

3.组(社区要加强安全教育宣传,以敲门行动、乡村大喇叭喊话、电子显示屏、公示栏、标语横幅、微信短信、村民会议等方式,多渠道对家长、学生开展宣传、教育。

4.对留守、单亲、智障、残疾等特殊学生要特别关注,采取多种形式给予关心关爱。

5.积极探索设立少年儿童之家,统筹各类资源构建关爱少年儿童的安全网

)教育部门

1.县级教育部门要统筹部署、协调推动防溺水防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对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积极探索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新举措、新机制、新模式,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联动机制,组织各类学校有关人员开展培训。组织学校开展专项行动,对所属学校开展全覆盖的督导;负责落实涉生溺水、交通事故一案三查工作报告制度。

2.督促指导学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邀请有关部门进校宣讲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安全知识,加大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

)宣传网信部门

统筹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及各类资源,通过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暴力伤害、防电信诈骗等安全教育片、警示片、宣传片,利用网络、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多形式、多渠道向社会宣传,暑期、节假日和周末增加宣传频次,形成全社会关注学生安全的良好氛围。

)公安部门

1.督促派出所安排联防队员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危险水域、危险道路的巡逻,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要对发生的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及时开展调查处置和善后工作

2.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接送学生车辆治理,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严肃查处非法校车、校门口无营运资质的黑车,查处接送学生上学、放学时超载、超速、酒驾及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未满16周岁骑乘电动车、骑乘共享电单车载人等违法行为,加强学生放假收假时校园直通车的管理

3.积极配合开展学生溺水、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强化涉生溺水、交通事故接出警及警力调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施救,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做好涉案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

加强对水上交通运输、码头和校车的管理会同公安机关严肃查处非法校车、校门口黑车,加强对校园直通车的管理。

)水务部门

全覆盖、无死角、地毯式排查所有水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设置危险水域警示提示标识和防护设施,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制定乡镇、村组社区的水域管理责任表,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实现水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人社部门

开发公益岗位参与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安全管理,督促提醒外出务工人员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

)自然资源部门

全面排查工作区、生活区、野外作业区水池、积水坑塘,建立风险隐患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督促矿山企业建立矿区范围水域、地面塌陷积水区、施工用水蓄水区等重点区域的责任表,加大对废弃矿坑积水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后蓄水区的巡查力度。

(十)住建部门

对在建及停工项目施工现场深基坑、住宅小区、建筑施工现场、城市河流、公园水体和城市水库进行全面排查,完善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严禁学生进入并定期巡检巡查。

(十)市场监管部门

按照权属关系,加强对游泳馆、水上乐园、温泉浴场等水域行业监管,严查无照经营行为,督促管理单位加强安全防护,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十)通信管理部门

协调组织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每月至少向全手机用户发送2条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学生安全教育提示和督促学生家长履行监护责任的公益短信。

(十)团

通过学校团组织、少工委加大对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动员志愿者进村入户宣传,多形式加强对农村儿童青少年、家长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的宣传教育。

(十)农业农村部门

全面加强农业生产区鱼塘、灌溉用水池水坝的管理,设置警示标识标志和必要的防护设施,督促鱼塘业主及时劝返到鱼塘边玩耍、钓鱼的学生,不允许未成年学生到鱼塘进行钓鱼、游泳等活动。

(十)文旅部门

在行政区域内旅游景区景点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加强巡查管理,按照规定配备管理人员或救生员。

(十)林草部门

要督促自然保护区巡护员在日常巡护时,发现保护区内水库、坝塘、湖泊等重点水域有游泳、钓鱼、玩耍的学生时,立即劝退并通报属地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

(十)卫健部门

组织做好溺水和交通事故救治工作,确保发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人员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救治

(十)应急管理部门

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对接报的较大溺水和交通事故信息,及时报送县委、政府,调度相关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督促正在生产的露天采坑矿山企业落实防溺水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十九)妇联

依托乡镇、村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明实践站、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每月至少组织1次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学生安全知识家庭教育讲座和亲子活动。

(二十)科协

要在组织科普日、科技周、三下乡科普敲门、科普剧等活动时,增加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的安全科普宣传。

(二十)水域管理单位(或责任人)

1.游冰馆、河湾、水沟、水渠、水地、水库、矿坑等水域管理单位(或责任人),必须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固定、牢固、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2.人员密集场所要安装视频监控和播音设备,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相关安全问题

3.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发生人员溺水事故后及时开展救援并立即报告。

(二十)学校

1.建立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工作网络体系,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

2.校长要与班主任、教师签订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教育责任书,将教育责任分解到每一位教师

3.将学生溺水教育纳入安全教育课程计划,针对学生生理、心理特点,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专题报告、案例警示等方式,深入开展以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为主题的预防溺水专题教育

4.上好三堂安全课,即全体教职员工参加的安全部署课、全体学生参加的安全教育课、全体家长参加的安全提醒课,强化教职员工责任意识、学生安全意识、家长监护意识

5.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以及家长群、手机短信等形式,提醒并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孩子安全监护,配合乡镇、村组(社区)做好家长特别是外出务工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督促家长密切配合学校,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共同做好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期间学生的安全工作

6.提前安排好假期教师家访活动计划,明确家访内容,对留守、单亲、智障、残疾等特殊学生增加家访次数。

(二十)班主任、教师

1.把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到班级和每个学生,强化对未按时到校学生的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上学放学、周末、节假日提醒制度全面落实1530”(每天放学前1分钟、周末放假前5分钟、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安全警示教育机制和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2.在寒暑假前进行专题安全警示教育,明确要求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等,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远离危险水域

3.加强学生防溺水自救和互救知识教育,提高学生基本自护、自救和逃生能力,教育学生发现他人溺水时,不盲目下水施救,及时向成人呼救、打110电话报警求救

4.开展假期家访活动,对学生安全提出要求,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防止孩子发生安全事故;对留守、单亲、智障、残疾等特殊学生要增加家访次数。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以政府分管副长为总召集人,政府办公室联系领导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宣传、教育、公安、自然资源、住建、水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旅、卫健、应急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宾川县预防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联席会议要定期召开,通报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和动态信息,研究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工作具体措施,形成联防联动机制。请各乡镇2023728日前将建立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工作机制的文件报送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

(二)加强监督管理。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预防学生溺水、交通事故网络体系建立情况的督查。学校要建立教师包干学生制度,安排教师经常与所负责的学生及监护人沟通,通过电话、走访等形式及时了解学生情况,保证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落实到位,要根据学生居住情况,成立学生相互管理督促小组,做到相互提醒、自我管理约束,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报告。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认真梳理,主动作为,确保预防学生溺水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开展督导检查。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预防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工作的督查检查,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责任制不落实、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不完善的,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导致学生发生溺水、交通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建立涉生溺水、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学生溺水、交通事故死亡事件的地区,当地政府要实施一案三查,对事故发生原因、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和责任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有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20237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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