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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川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宾政办发〔2019〕41号)

  • 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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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宾川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司行社):

    《宾川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191030

   (此件公开发布)


宾川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按照《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云政办发〔201955号)及《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大政办发〔201943号)文件要求,结合宾川县实际,制定宾川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界定

    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机关要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按照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和提高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规范化服务水平要求,明确公文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标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要按照要求进行界定,在公文办理过程中须界定其属于“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4种属性中的1种。(责任单位:县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严格按照《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大政办通〔201894号)要求,执行“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确保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并做好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的相互链接。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重点产业发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全力建设“数字云南”、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县城、扩大高水平开放、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任务为重点,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提振市场信心。(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严格执行政务舆情监测处置回应和新闻发布工作制度的规定,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强网民留言办理。提升“12345”政务热线办理能力。(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县政府新闻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

    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及时公开《政府工作报告》中惠民实事落实情况;加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进一步加强审计和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责任单位:县审计局,整改涉及单位)

    (三)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936号)要求,利用政府网站和统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

等信息。(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推动各级各部门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定期公开其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等方面,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和河道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乡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和“信用云南”网站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政务服务公开。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县政务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人行宾川支行、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信息:1.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含解读材料);2.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3.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5.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6.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7.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8.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9.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10.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11.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12.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13.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14. 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15.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应当根据本乡镇、本部门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本乡镇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通〔201885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99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100号)要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目录清单更新。(责任单位:县政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五、加强公开平台管理

    (一)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

    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是政府门户网站工作的重心。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主动做好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工作,需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公示的内容,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审核并严格把关,要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树牢安全保密意识。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信息内容审核发布制度,深刻认识政务信息的政治性、法律性、权威性、合规性等特征,切实提升信息内容保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确定分管领导和主要责任人,指定专人专岗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内容保障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不断档、不脱节。信息管理员应当强化政府信息保密审查,严格遵守信息内容审查发布程序,认真仔细校对审核,确保信息内容格式、文字、照片及附件等准确无误。(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注册并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云政办规〔20196号)建设和应用,及时更新发布的内容,并确保发布的内容准确无误。(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优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管理服务,开展二维码创新应用,向公众提供政务咨询、实用查询、信息地图、咨询投诉等便民服务。(责任单位:县政务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推进依申请公开在线办理工作

    组织编制本乡镇、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信函申请等渠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和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要求,抓好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强公开制度规范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具体业务人员,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运行。县人民政府将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加强本乡镇本部门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县政府办将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信息内容的更新数量、时限、准确性等指标进行监测和定期通报。(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在制作和发布政府信息时应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严格按照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和提高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规范化服务水平要求,通过电子政务协同办公平台信息公开审查或者纸质审查(信息保密及公开属性审查表),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删减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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