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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川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 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9日
  • 来源: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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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宾川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

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办局(司行社):

《宾川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830

(此件公开发布)




宾川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动统筹整合使用各级各类财政涉农资金,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区域和贫困对象,集中财力巩固脱贫成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方案〉的通知》(大办通〔201644)、《大理州财政局 大理州扶贫办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整合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的通知>的通知》(大财农〔201878号)、《大理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通知》(大扶办发〔20187号)和《云南省中央和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范围负面清单》有关要求,结合我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依据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将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充分保障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

(二)统筹目标

围绕巩固脱贫成果目标,通过整合各级涉农财政资金,统筹管理使用,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水池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资金投入新格局,逐步建立“决策民主严谨、投向科学合理、监管规范严格、运行有序高效”的涉农财政资金管理新机制,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三)基本原则

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提高效益,促进发展,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县为主体,权责一致,统筹安排,精准使用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将中央、省、州、县等各级财政涉农资金进行全面、科学、有序整合,充分发挥项目资金集中投放的聚合效应。统筹整合到的涉农资金主要用于脱贫规划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杜绝用于《云南省中央和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范围负面清单》罗列的项目。

二、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现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实质整合,确保2019388户、1131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保障已退出贫困人口有扶贫安居工程,有稳定增收脱贫产业。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对象人均纯收入增长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基本达到全县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农村产业形成一粮二畜三林布局;实现贫困村向新农村、小康村转变,贫困户向宽裕户、小康户转变,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部门联系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协商沟通机制。坚持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试点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主要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申报和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坚持统筹整合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会议由县整合办牵头,不定期召开,相关项目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参加,主要研究解决工作落实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二)做好项目前期规划

项目规划以全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脱贫攻坚项目库”为引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结合村组实际,充分调研论证,尊重贫困户意愿,梳理贫困村、贫困户年度项目和资金需求,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并与县整合办相互对接。县整合办统筹协调,梳理中央、省、州、县各级可整合涉农资金,初步确定可整合资金规模。再根据整合资金规模,精心甄别和筛选项目,按“以规划和效益定项目、以项目定资金”原则,确定全县2019年整合资金规模、实施重点和项目计划。

(三)积极推进项目实施

涉农整合项目及资金规划下达后,各执行部门要主动承担项目管理责任,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工作。项目管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公示公告制、招投标制、绩效评价等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责任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四、资金整合

(一)资金整合方式

整合资金按照规划统领、对象精准、项目打捆、资金整合方式进行管理使用。具体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以全县脱贫攻坚规划为统领,确定年度项目计划和责任部门;在县扶贫办设立项目管理平台,统一项目审核和报批;在县财政局设立资金平台,建立整合资金池,统一资金管理;责任部门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组织项目实施。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范围

整合范围:中央、省、州、县财政安排的所有涉农专项资金(除中央、省、州有严格要求,明确使用规定的资金,防灾救灾、保基本运转、社会保障和个人生活补贴等特殊用途资金,以及国家规定补贴到农民个人的资金),重点整合各行业部门性质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

中央资金(17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水利发展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林业改革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江东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资金。

省级资金(12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发展类资金)、水利专项资金、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与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旅游发展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资金。

州级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优势特色产业培植、农村专业合作示范社建设资金(含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供销社)、农村综合改革及“一事一议”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资金、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农村文化惠民专项资金。

县级资金:县级安排用于支持脱贫攻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规模20985.23万元,具体整合情况如下:

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1314.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65万元,水利发展资金1475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681万元,林业改革资金203.8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769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2001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部分)53.5万元,旅游发展基金20万元,农村扶贫公路中央基建投资100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专项中央基建投资1046万元。

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9671.0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扶贫资金2485.86万元,除专项扶贫资金外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7185.22万元。

(三)项目实施方式

按项目性质、建设内容,分类确定项目实施方式,明确项目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一是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或配合,推进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道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等项目的实施;二是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扶贫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或配合,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容村貌提升项目的实施;三是由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或配合,推进产业发展;四是由县民族宗教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或配合,推进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实施;五是由县水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或配合,推进引水工程、农业生产用水项目及农田水利灌溉工程等项目的实施。六是由县教育体育局、县扶贫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或配合,推进雨露计划项目的实施。

(四)项目规划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0985.23万元(中央资金11314.15万元、省级资金9671.08万元),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雨露计划项目。具体项目如下:

1.基础设施

着力解决贫困群众行路难、吃水难等问题,改善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基础设施项目规划总投资13615.33万元,具体如下:

1)农村交通项目:实施县级公路建设项目44个,计划总投资5261.67万元,其中: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个,计划总投资4523.65万元;农村道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9个,计划总投资738.02万元。项目实施单位为县交通运输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水利项目:宾川县农村人畜饮水提升工程8个,计划投资2133万元。项目实施单位为县水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3)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11个,计划总投资3721.9万元。项目实施单位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4)少数民族发展类项目:实施民族团结示范建设项目4个,计划投资596万元。项目实施单位为县民族宗教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5)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实施人居环境改善建设项目31个,计划总投资1902.76万元。项目实施单位为全县10个乡镇人民政府。

2.产业发展

全面落实各级扶贫开发工作相关部署,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载体,依托我县优质水果、特色蔬菜、经济林果、烤烟、中药材、畜牧养殖六大高原特色产业,结合坝区葡萄园、山脚柑桔园、山区核桃园、江边咖啡园的“四园”建设布局,积极引导贫困群众因地制宜确定种养品种及规模,确保贫困户每户均有增收产业。产业发展项目规划总投资7019.75万元,具体如下:

1)农、牧、渔:实施种植和养殖项目21个,计划投入资金2678.69万元,发展项目包括粮油、水果及其他产业巩固提升项目。项目实施单位为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项目1个,为全县建档立卡户提供5万元以内的产业发展贴息贷款2.6亿元。计划投资1127.92万元。项目实施单位县扶贫办、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农行宾川支行、云南宾川农村商业银行。

3)农业技能培训:对全县3000名贫困户进行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个,计划投资30万元。项目实施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

4)村集体经济:实施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7个,计划投资390万元。项目实施单位县委组织部、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5)产业发展其他建设项目19个,计划总投资2793.14万元,发展项目主要是光伏扶贫、产业路、农田水利灌溉、田间配套沟渠、河道管网等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单位为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3.雨露计划

努力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帮助贫困农户实现转移增收、就业脱贫,从而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雨露计划项目20个,计划总投资350.15万元,其中:东西协作学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88.25万元,普通中高职卡户学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261.9万元。项目实施单位为县教育体育局、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宾川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试点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整合办),整合办设在县扶贫办,办公室人员从财政、扶贫及相关涉及部门抽调,负责协调、组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方案编制、项目规划、制度制定、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等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

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每个项目有一套实施方案,项目实施的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试点领导小组对统筹整合使用工作负总责。县扶贫办主要承担项目平台职能,提出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筹资方式、绩效目标、时间进度、拨付程序、监督措施等;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整合资金到位情况,5日内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提出项目安排计划和用款申请;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督促检查。县整合办主要负责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台账(或资金池);梳理甄别纳入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并在收到各级下达的资金文件3个工作日内,向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扶贫办报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资金的到位情况;加强资金监管,督促项目实施部门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县级部门负责切块资金的争取,指导县、乡镇做好项目储备和实施方案编制,对乡镇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并按要求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对涉及的项目和资金进行指导监督。各乡镇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组织实施,对由县级部门组织实施的项目,提供协调服务。村级负责群众宣传动员,落实群众参与机制,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对项目推进和资金管理中的具体问题,由部门协调解决,对重大事项和问题,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解决。

(三)强化绩效考评

绩效评价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整合办根据整合方案制定绩效评价办法,明确绩效评价工作内容、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包括资金安排情况(资金拨付进度,支付依据)、资金使用情况(精准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监管情况(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项目实施方式)、资金使用成效(项目完成情况)、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评价等内容。绩效评价工作按项目由单位自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考核程序进行,考核结果全县范围内通报。

(四)推进公开公示

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所在乡镇、村对项目情况、资金计划、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加强资金监管

整合办要对拨付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加强监管,动态掌握了解资金拨付情况。审计部门要及时对完工项目开展项目审计,对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将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列为县纪委、两办督查室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存在的问题要责令整改,整改不力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附件:附件1:大理州宾川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基本情况表

附件2:宾川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来源情况表

附件3:宾川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脱贫攻坚项目表

附件4:宾川县调整方案项目类型投入情况统计表


责任编辑: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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