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县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扶贫领域

宾川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对拟认定为宾川县乡村工匠人员信息公示

  • 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9日
  • 来源:宾川县乡村振兴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宾川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对拟认定为宾川县乡村工匠人员信息

  

根据《宾川县乡村振兴局宾川县教育体育局宾川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宾川县农业农村局宾川县文化和旅游局宾川县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宾川县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经宾川县乡村工匠培育工程推进小组研究评审,宾川县公安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宾川县税务局、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拟认定杞凤华等9名民间艺人为宾川县乡村工匠(拟认定人员信息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传真、微信等形式向宾川县乡村振兴局反映(传真电话:08727140797),我局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处理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


附件:宾川县2023年乡村工匠拟认定人员名单



宾川县乡村振兴局        

                              20231124日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