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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角镇202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 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8日
  • 来源:力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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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角镇202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大理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大理州202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大食安委发20233) 《宾川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宾食安委发20231)要求,结合力角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严防严管严控重点环节、首点领域食品安全风险,坚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主要任务

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积极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落实食品安会“两个责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落实“三清单一承诺”制度,推动属地管理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两个工作机制相互衔接、贯通运行。(镇食安办牵头,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1.强化制度规范保障。配合省州做好《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起草有关工作。做好《云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后的贯彻落实工作。清理与食品产业发展和监管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宾川县《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云南省“十四五”食品安全规划各项工作落实的通知》中期评估。(镇食安办负责配合县级完成)

2.加强队伍建设。根据省州县统一安排,持续加大食品安全检查队伍岗前培训力度,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能力素质。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村委会食品安全信息员、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制度。(镇食安办牵头,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开展宣传引导。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开展食品安全主题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健康科普知识。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建立食品安全谣言治理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帮助群众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根据全省统一安排,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2023年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镇食安办牵头,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进一步加强食物中毒防控

加强食物中毒防控。突出抓好自采误食有毒野生菌、煮食毒性中药材等中毒防控宣传教育,普及家庭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知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素养和自我防范意识。开展“营养宣传周”活动,推广营养均衡配餐示范,减少食源性疾病发生。强化宣传教育、应急救治、协调联动,切实压降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镇食安办牵头,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推动食品产业发展

1.积极打造“大理乳品”。深入贯彻落实《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乳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围绕打造“大理乳品”工作部署,完善奶畜良种繁育体系,加强奶源基地建设,增加优质饲草供应,提升生鲜乳质量。继续推进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提高乳制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镇食安办牵头,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打造“大理核桃”。深入贯彻落实《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全州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加强核桃种植基地建设,开展核桃“三品一标”认证,建强核桃产业园区,扶优扶强产业龙头,加快新产品研发,构建绿色生态、质量安全、健康可持续的高原特色核桃产业。(镇食安办牵头,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深化机制建设。发挥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统筹协调、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完善风险会商、定期调度、内部通报、挂牌督办、评议考核、责任约谈等制度措施,健全各级食安办实体化运行机制,更好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强化工作保障。健全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机制,将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条件和保障能力。

加强总结评估。认真总结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按时向上级报告,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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