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县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救灾领域

宾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力角镇海良村委会大箐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予以新增的公示

  • 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3日
  • 来源:宾川县自然资源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云自然资地勘 (2022)101 号)要求,根据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一0队编制的《力角镇海良村委会大箐滑坡地质灾害调查核实报告》,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组织专家对调查核实报告进行了论证并签署论证意见,根据调查核实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提出认定意见。

一、经核定,相关专家建议对我县力角镇海良村委会大箐滑坡地质灾害隐患予以新增。我局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新增并向社会进行公告。

二、由力角镇人民政府及时将此次新增的隐患点向威胁范围内的群众进行公布。

三、力角镇人民政府要对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开展巡查监测,如发现有新的变形险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加强对附近住户的宣传培训,提高群众防灾避险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 宾川县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表

宾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31212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