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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无证酒驾 从我做起——致全县人民群众的倡议书

  • 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5日
  • 来源:宾川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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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人民群众:

进入年末岁尾,逢年过节、亲友聚会、红白喜事、“杀猪客”若心存侥幸,酒后驾驶机动车,极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的后果。给很多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作为一名交通参与者,我们必须强化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远离酒醉驾,防止一幕幕惨痛悲剧的发生。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始终将查处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为常态化工作机制,保持严管、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共同倡议:

一、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践行者。酒在餐桌上是感情的催化剂,在道路上却是夺命的“刽子手”。作为驾驶员时,要严格自我约束,提高自控能力,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杜绝酒后驾车。在你要举起酒杯的时候,请先放下手中的车钥匙,别忘了家人时时刻刻盼着你平安归来。无论饮酒多少都要选择出租车、代驾或其他安全的交通方式回家,切莫心存侥幸,酿成大祸。

二、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劝导者。如果你是机动车驾驶人的家人,请提醒他们不要酒后驾车,发现后要及时劝阻;如果你是机动车驾驶人的朋友,请提醒他们驾车前不要饮酒,发现酒后驾车要及时劝导、提醒、阻止;如果你是宴请聚会组织者,请不要强迫机动车驾驶人喝酒,主动规劝用餐的驾驶人不饮酒、不酒后驾驶车辆。

三、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宣传者。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积极主动向家人、亲戚、朋友等宣传酒驾醉驾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后果;宣传饮酒后会造成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力变差、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减弱、对车辆的操控力降低等情况,驾驶车辆极易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后果,切莫抱有侥幸心理铸成大错,努力营造“拒绝酒驾醉驾”浓厚的宣传氛围。

我们共同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远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珍爱生命,系好安全带,佩戴好安全头盔,文明安全出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希望人民群众都参与行动起来,积极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酒后驾驶的危害,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形成全社会关心和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共同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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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宾川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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