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玲中医诊所负责人王建玲主动申请提出注销诊所备案凭证,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自2023年7月13日开始,宾川县卫生健康局按程序对其诊所备案凭证予以注销。
自公告之日起不得以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现将王建玲中医诊所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王建玲中医诊所
执业地点:宾川县宾居镇宾居街284号
主要负责人:王建玲
备案编号:PDY00143-X53292417D2122
受理部门:宾川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药政股
电话:0872-7148674
宾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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