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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角镇人民政府关于批准2023年度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的通知

  • 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8日
  • 来源:力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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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角镇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2023年度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的通知

根据《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宾川县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宾政发202050号)、力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力角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镇联审联批办公室在各村委会递交的《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基础上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和初审。经202391日力角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批准符合建房审批条件的李维良69户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其中59户为拆旧建新,总面积20.35亩(13570㎡),10户为异址新建,总面积3.45亩(2300㎡),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抓好工作落实。

一、接通知后,由各村委会通知涉及的李维良等69户及时到力角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组、力角自然资源所、力角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二、到指定地点缴纳税费;

三、必须在批准位置建房,不准批甲地建乙地;

四、不准超过批准面积占用土地建房;

五、不准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

六、从批准之日起,必须在两年内建盖完毕;

七、各村委会要切实加强对批准户用地情况的跟踪监管,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及时上报。

附件:力角镇2023年度农村宅基地审批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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