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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7日
  • 来源: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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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县住房保障工作有关政策及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全县保障性住房管理;负责指导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2.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及有关人员的从(执)业行为;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租赁管理、房屋交易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定额;监督管理全县建筑业企业及有关人员的从()业行为;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地质勘察文件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限额内初步设计审批和工程报建、招标投标、施工许可、消防、气象(防雷)、造价计价、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节能和城市减排工作。

4.负责指导县域内地震灾区开展房屋、市政设施震时应急抢险和震后灾情调查、灾情评估、灾情上报、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指导并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指导县城规划区内市政道路、城市桥梁、隧道、公园、绿化、照明、排水、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做好供水、燃气、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综合管廊设施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城市桥梁、隧道路牌的管理工作。

6.负责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制定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推广使用农村民居通用图集;指导全县集镇和村庄建设及环境治理工作。

7.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县城规划区内市政道路、公园、绿化、照明、城市桥梁、隧道、排水、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公厕、综合管廊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8.负责县城规划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县城规划区内街道、广场、公园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公厕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县城规划区外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人民防空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县人民防空建设和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防空袭工作或演练方案;负责全县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和防空袭工程的建设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县城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查处在县城建成区内违法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违法挖掘城市道路、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违法喷涂(张贴、发放)小广告等破坏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和园林绿化花木等行为。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住房保障管理股、基本建设管理股、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防空管理办公室和综合执法大队。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 宾川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2.宾川县园林绿化管理所

3.宾川县市政管理所

4.宾川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5.宾川县工程质量监督站

6.宾川县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

7.宾川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8.宾川县房地产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持续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着力推进建筑企业培育发展;三、持续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四、持续抓好县城区供水保障;五、切实抓好生活垃圾治理;六、持续抓好生活污水治理;七、扎实推进绿美城市建设;八、切实抓好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九、进一步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十、抓好住建领域质量安全监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9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8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62人,工勤人员编制7人。在职实有10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7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8辆,超编5辆。车辆超编的原因是:局机关超编4辆,为开展业务工作需要向外租用了4辆新能源汽车,宾川县房地产管理所超编1辆,为原下属企业注销,无偿划拨转入。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我部门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43.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42.28万元,政府性基金2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6.34万元,增长0.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达了政府性基金200.00万元,专项用于支付宾川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我部门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42.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42.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42.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4.84万元,增长0.7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达了政府性基金200.00万元,专项用于支付宾川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43.7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4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4.7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239.66万元,下降13.1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559.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256.00万元,增长84.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达了专项用于支付宾川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资金200.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2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退休人员慰问支出;

208050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1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慰问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3.2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部门行政事业人员养老保险费;

    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1.9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死亡人员抚恤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9.0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6.2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事业人员生育保险等缴费;

   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78.0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等开支;

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141.23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工资及日常执法支出;

2120105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49.12万元,主要用于局属单位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2120106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366.52万元,主要用于局属单位市政管理所和工程质量监督站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等方面开支;

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物支出134.22万元,主要用于局属单位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和房地产管理所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22.61万元,主要用于局属单位环境卫生管理站和园林绿化管理所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75.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支出。

2110402节能环保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1.3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事业人员公积金缴费。

2121401城乡社区支出—污水处理安排的支出—污水处理设施和运营200.00万元,主要用于宾川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我部门2024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部门编制了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5万元,增长12.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3.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5万元,增长12.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3.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50万元,增长12.50%,主要原因是宾川县房地产管理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1.5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2024年无重点财政预算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48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161087.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035.45万元,固定资产312.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15759.47万元,无形资产23.53万元,其他资产30956.1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043.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3.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24.05万元,其中出租资产892.96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4.05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数为202312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市政照明电费县级配套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政府决定

三、项目实施单位

宾川县市政管理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市政照明电费县级配套专项资金属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全县市政6746组路灯、景观灯、庭院灯等照明灯的供电、公用和广场文艺晚会及安防摄像头的供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全县市政6746组路灯、景观灯、庭院灯等照明灯的供电、公用和广场文艺晚会及健身活动供电、道路交叉口交通设施、安防摄像头的供电。

六、资金安排情况

市政照明电费县级配套专项资金,2024年项目预算资金1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材料安排下达150万。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度需要完成全县市政6746组路灯、景观灯、庭院灯等照明灯的供电、公用和广场文艺晚会及健身活动供电、道路交叉口交通设施、安防摄像头的供电电费支付。

八、项目实施成效

市政照明电费县级配套专项资金,每月按时按量支付县城区路灯、景观灯、庭院灯等照明灯的供电电费。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市民满意度。

第三部分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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