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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关于2024年1月29日对技改建设年产70万吨水洗砂、治污处理生产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9日
  • 来源:行政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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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关于2024129日对技改建设年产70万吨水洗砂、治污处理生产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技改建设年产70万吨水洗砂、治污处理生产线

建设地点:宾川县金牛镇狮子口大理昆钢金鑫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大理昆钢金鑫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昊诚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宾川县金牛镇狮子口大理昆钢金鑫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原项目位于宾川县金牛镇太和狮子口(大理昆钢金鑫建材有限公司原2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原料堆场),总投资为1510.71万元,占地面积6667㎡,新建骨料生产线1条,总建筑面积2180㎡,其中:破碎车间200㎡、筛分车间60㎡、成品仓库1920㎡。设置露天式喂料平台及回车场520㎡、装卸区回车场2400㎡。设计加工生产砂石骨料200万t/a(注:项目不设矿山,利用公开竞拍所得“宾川县金牛镇狮子口片区废旧矿山生态修复试点项目”800万t砂石废料作为生产原料;也不设生活办公区,依托公司原有生活办公设施)。原项目于2020年3月13日取得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关于<年产200万吨骨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宾环审20207号)2020年3月16日开工建设,2020年5月底完成建设;大理昆钢金鑫建材有限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2020年7月完成《年产200万吨骨料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本项目利用原有建筑面积为3280㎡的厂房设置生产车间、依托原有建筑面积为1920㎡的仓库,建设一条水洗砂生产线和附属污水处理循环系统,以配合处理原“年产200万吨骨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产生的筛余废料,设计生产水洗砂石200t/h、污水处理规模40t/h,计划生产水洗砂石产品70万t/a。项目总投资546万元,环保投资52.3万元,占总投资9.5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1、施工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排放对环境的影响。2、运营期主要是粉尘、噪声、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材料、建筑垃圾等临时堆放过程中应加盖篷布或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尽量减少堆存量,及时使用或清理以缩短堆存时间。

2)施工车辆封闭运输,减速慢行。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硬化过程采用外购混凝土,施工人员不在厂内食宿,施工过程少量养护废水、工具清洗废水设2m³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降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备安装调试、附属工程及环保设施建设等应在昼间进行,使用低噪声设备进行作业

4、固体废物

1)进料平台及管沟开挖产生的少量土石方就地回填平整,也可用于连接本厂与狮子口矿区修复工程道路的回填夯实,不外排。

2)设备包装废物可回收的回收外卖,不可回收的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厂房修缮、附属工程及环保设施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建筑废料可回收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清运至宾川县建筑垃圾指定地点处理。

运营期:

1、大气防治措施

1)技改工程新增的水洗砂生产线全过程采用水洗工艺,为湿法作业,进料口安装围挡及喷淋设施洒水降尘。

2)技改工程依托的原项目砂石骨料仓库、装卸回车区、运输道路等区域的原有降尘措施不变,包括封闭输送带及仓库、硬化回车场,共安装16个雾化喷头及配套喷淋管线,成品库、回车场等分散设置移动式除尘雾炮机共6台进行喷洒水降尘。

3)筛余废料临时堆场应进行洒水降尘、采取覆盖措施,尽快完成筛余废料的处置,尽量减少临时堆放量及占地面积,处理完毕后应做好清理、迹地恢复工作。

2、废水治理措施

1)完善雨污分流设施,技改工程区新建雨水沟与原项目雨水沟相连接,并将初期雨水收集至原项目已建24m³初期雨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其他雨水排入厂外雨水沟。

2)配套设置1套处理规模为40m³/h的洗砂废水处理装置,采用“絮凝+压滤+沉淀+循环利用”的治理技术,拟设污泥浓缩池100m³、板框压滤机2台、100m³沉淀池1个、400m³回用水池1个、废水收集及循环管沟1套,废水加入絮凝剂聚丙烯酰胺并使用污泥浓缩机进行固液分离后,污泥进入压滤机压滤,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进入回用水池,然后循环回用于技改工程水洗砂生产线,回用率100%,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1)封闭厂房,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基座减震,保证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2)严格执行一班制生产制度,避免夜间生产。

3)依托厂区原有绿化带及围墙隔声降噪。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一般固废

①本技改项目洗砂过程产生的污泥经污泥浓缩池浓缩、压滤机脱水干化后,收集至技改项目新建的200m³污泥收集池(位于压滤机下方),然后清运至狮子口片区废旧矿山用于矿坑回填修复,应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随意堆放、倾倒(届时应与相关部门签订同意污泥用于矿坑回填修复的协议)。

②布袋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定期清理后回用于建设方自有水泥粉磨生产线作生产原料,不外排。

③尽快完成原项目筛余废料的处置,尽量减少临时堆放量及占地面积,临时堆放过程中应进行洒水降尘、采取覆盖措施等减少扬尘及水土流失二次污染,处理完毕后应做好清理、迹地恢复工作。

2)危险废物

技改项目新增废矿物油与原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均依托大理昆钢金鑫建材有限公司原2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区内已建的10㎡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暂存间应满足防雨、防晒、防渗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规范,设置符合规范的标识标牌、围堰、废液泄漏收集设施等,然后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应建立健全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予以执行

2)加强矿区的安全环保管理,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环保的教育和培训杜绝违章作业。

三、建设单位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已签订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公众参与情况及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已经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72-714****8076

电子信箱:643318858@qq.com
⠂  通讯地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金牛镇建青巷33号)

联系人:周爱军 孔敬玲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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