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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关于2024年1月19日对云南省宾川县斜角冲铜金多金属矿勘探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9日
  • 来源:行政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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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关于2024119日对云南省宾川县斜角冲铜金多金属矿勘探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

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云南省宾川县斜角冲铜金多金属矿勘探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宾居镇境内

建设单位:云南尔之达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佳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宾川宾居镇境内“云南省宾川县斜角冲铜金多金属矿”探矿权首次设立于200011月,勘查许可证号5300000630777,矿业权人及勘查单位均为云南省有色地质局310队,勘查程度为普查,勘查矿种为铜矿,勘查面积34.43km²2008年,矿业权人变更为云南尔之达投资有限公司200811月~202010,云南尔之达投资有限公司对矿权进行了多次延续,勘查单位对矿体开展了普查、详查、勘探等工作本项目探矿权至今共经历8次矿权延续变更等工作。本次勘探申请保留探矿权面积为15.15km²(矿区原勘查面积为20.28km²,本次勘查探矿权人总申请缩减面积为5.13km²),探矿权范围由6个坐标拐点圈定。设计勘探周期为20213月~20263由于2021年至2023年项目未实施正常探矿时间主要集中在2024年1月至2026年3月(两年)项目总投资1135.35万元,环保投资43.21万元,占总投资3.81%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探矿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产生的粉尘、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勘探期管理措施

a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勘探点尽量避让陡坡,减少水土流失

b本项目钻探、槽探及坑探工程前期剥离的表土单独使用可降解编织袋袋装后分散堆存于钻孔场地内、探槽及探坑旁,开挖探槽及探坑产生的岩土及废石,待槽探及探坑工程结束后,用于探槽及探坑平硐的回填以及乡村道路和机耕路的补修。钻孔岩屑、固化后的钻孔泥浆、废弃岩芯采用可降解编织袋装袋,堆于钻孔周围,钻探工程结束后进行回填处理。待工作完成后,对废渣场进行回填、覆土及植被恢复

c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要求对原探矿区域内存在的部分裸露地面、高陡边坡进行植被恢复。项目探矿结束后需及时拆除临时设施,进行迹地恢复,并按生态恢复要求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等。

2)探矿完毕后的生态恢复

a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要求,勘探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进行点状勘探,边探边进行恢复;勘探结束后及时拆除施工临时建筑,清理和平整场地,恢复土层,应根据景观相似原则,对探矿活动造成的土壤、植被和地表景观破坏进行恢复。

b对水文地质条件、土地耕作及道路安全有影响附近的钻孔或坑井应予回填封闭,并恢复其原有生态功能。

c探矿完毕后按原有土地利用性质恢复为耕地或林地,与原来的植被类型相协调。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勘探粉尘防治措施:在勘查过程中,对勘查作业面、探矿地等地表裸露的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可减少作业场所及道路扬尘产生量,有效控制项目区域内扬尘的产生量。

2)机械设备尾气防治措施: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定期对勘查机械及运输车辆等进行维护及保养,保障勘查机械及运输车辆正常运行,做到尾气达标排放。

3)厨房油烟防治措施:厨房安装1台油烟净化设备对油烟进行抽排

3.水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钻探采用湿式作业法,钻探过程产生废水主要成分是SS。每个钻探平台附近设置沉淀池(塑胶桶),沉淀处理钻探废水(主要为泥浆废水),其容积不小于1m³。钻探废水经移动式临时沉淀设施(塑胶桶)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钻探及洒水降尘;钻探过程严禁使用化学冲洗液。

2)雨天禁止勘察活动,防止雨水冲刷,于每一个钻探平台设置一个移动式临时沉淀设施(塑胶桶)。

3)钻探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地下水径流区,采用调整泥浆成分对出水段进行封堵

4临时办公生活区设置水冲厕,生活污水收集于化粪池(5m³),化粪池出水进入收集池(10m³)暂存,待晴天回用于探矿权范围内植被绿化施肥。另外设置一个隔油池来处理收集厨房废水。

4.声环境保护措施

1)从声源上控制,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同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

2)减少噪声干扰范围,充分利用地形、地物等自然条件,选择环境要求低的位置安放强噪声设施;移动噪声源如岩凿机、空压机等应尽可能屏蔽,以减少噪声对周围地区的影响。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在保证勘查质量前提下,加快勘查进度,尽量缩短工期。

5.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本项目钻探、槽探及坑探工程前期剥离的表土单独使用可降解编织袋袋装后分散堆存于钻孔场地内、探槽及探坑旁,待勘探结束后统一用于场地复垦与生态恢复。

2)勘探作业产生的废弃土石:开挖探槽及探坑产生的岩土及废石,待槽探及探坑工程结束后,用于探槽及探坑平硐的回填以及乡村道路和机耕路的补修。钻孔岩屑、固化后的钻孔泥浆、废弃岩芯采用可降解编织袋装袋,堆于钻孔周围,钻探工程结束后进行回填处理。每个钻孔工程施工结束后,钻孔用泥浆封堵孔口,钻机施工平台产生的废土石及时回填,并恢复植被。

3)生活垃圾:设置1个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村落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

4)探矿区在山区,不具备建设危废暂存间的条件,探矿区不单独设置危废暂存间。项目探矿期钻机运行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密闭桶装后及时通知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置,矿区不暂存废矿物油。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应建立健全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予以执行;

2)加强矿区的安全环保管理,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环保的教育和培训;杜绝违章作业。

三、建设单位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已签定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公众参与情况及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已经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宾川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项目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72-714****8076

电子信箱:643318858@qq.com
⠂  通讯地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金牛镇建青巷33号)

联系人:周爱军 孔敬玲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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