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城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批准220kV东营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征占用土地和构筑物拆迁及附着物补偿方案的请示》(州政专〔2024〕61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州城镇人民政府报送的《220kV东营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征占用土地和构筑物拆迁及附着物补偿方案》。
二、请州城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220kV东营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征占用土地和构筑物拆迁及附着物补偿方案》中的相关补偿标准,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
此复
附件:附件:220KV东营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征占用土地和构筑物拆迁及附着物补偿方案
2024年8月28日
责任编辑: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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