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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通知 宾政通〔2024〕2号

  • 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5日
  • 来源: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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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州对乡镇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要求,避免乡镇在承接赋权事项过程中出现“接不住、管不好”的情况,确保赋权的有效性和精准性,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24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对2023年赋予乡镇的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请县级各相关行业部门做好与各乡镇工作衔接,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及时解决承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各乡镇更好地履行行政职权,确保赋权事项调整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宾川县调整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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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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