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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20项涉及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 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7日
  • 来源:宾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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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120项涉及县级行政权力事项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新修订的有关法律条款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1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12项涉及州级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2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3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3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120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48项,合并61项,许可改为备案2项,承接9项。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的宣传解读、工作落实和业务衔接。对取消的事项,一律不得再实施或变相审批,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对承接的事项,主动与州级部门对接,熟悉业务办理流程,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附件1.宾川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48项行政权力事项

附件2.宾川县人民政府决定合并的61项行政权力事项

附件3.宾川县人民政府决定审批改为备案的2项行政权力事项

附件4.宾川县人民政府决定承接的9项行政权力事项

202183


政策解读:关于调整120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决定的解读

责任编辑:宾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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