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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金海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0日
  • 来源:宾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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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金海明 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时间1年)、县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时间1年);

管立达 免去其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县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挂职)职务。

2022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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