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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春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 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6日
  •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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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春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春季万物复苏,气温回暖,是病源微生物滋生的活跃期,野生植物快速生长,时令野菜陆续上市,食物中毒风险增加。为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宾川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春季食品安全预警提示如下:

一、预防学校食物中毒

学校(含托幼机构)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加强学校食堂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规范加工制作过程,严格食品留样,加强清洗消毒和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黄花菜、发芽和青皮土豆、野生菌、自制豆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制售凉菜和外购熟食凉菜,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二、预防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要严格向村(居)委会申请报备,菜单提前审查,签订安全承诺书。加工场所要远离污染源,保持清洁卫生,餐厨具要冼净消毒。食品原辅料要分类存放,采购要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加工制作菜肴要炒熟煮透、分类盛放,不提倡加工制作野生菌,严禁加工有毒和无法辨识的野生菌,不得提供家庭自酿酒,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预防草乌、附子中毒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加工、出售、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制作的食品(包括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做到不参与、不邀约、不聚众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

四、严防问题散装白酒中毒

不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切勿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谨防误食醇基燃料中毒,餐饮经营者、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不能将醇基燃料与食品(特别是酒类)一起存放,醇基燃料使用前和使用后要及时收存,不得放在餐桌或有食物的地方,以防误食中毒。

五、预防食用野菜中毒

不随意采食、出售、购买不熟悉、难以识别或来源不明、有异味、霉烂,以及生长在喷洒农药、施用化肥的庄稼地里的野菜。不生食野菜,野菜需要经过浸泡、蒸煮、烹调等方式处理后再食用。不要盲目迷信某些野菜的“养生”“药用”“治疗”功效。

六、预防食用野果中毒

野外游玩,千万不要随意采摘食用野果,以免中毒。如:名为“马桑果”的野果,与桑葚外表相似却极其危险,误食马桑果青果15-60克即可中毒,中毒者多在食用后30分钟至3小时左右出现恶心、呕吐、胸闷、头痛等症状,病情严重甚至导致中毒者呼吸停止或心搏骤停引发死亡。一旦发生误食野果中毒,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不能心存侥幸延误抢救时间。

七、其他事项

消费者在外就餐,要选择持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摊贩备案卡》的餐饮服务单位,做到适量点餐,杜绝食品浪费,倡导“光盘行动”。就餐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中毒症状,应立即拨打120,或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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