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宾川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云南贵宝地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云南大理宾川孔新庄100MW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
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宾川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2-7142620 邮箱:545344012@qq.com
附件:1.公示稿
宾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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