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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能宾川龙口农业光伏发电项目土地征收启动的公告

  • 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0日
  • 来源: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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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华能宾川龙口农业光伏发电项目土地征收启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华能宾川龙口农业光伏发电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本项目涉及2个镇(宾川县宾居镇、州城镇)4个村民委员会6个村民小组(龙泉村民委员会龙泉村民小组、石马村民委员会双沟营村民小组、杨官村民委员会杨官村民小组、白庄村民委员会施源、小田坝、新庄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二)征收面积:2.0751公顷。

(三)征收用途:建设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255日至202259日由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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