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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宾川县大营镇岩淜(100MW)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启动的公告

  • 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0日
  • 来源: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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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宾川县大营镇岩淜(100MW)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启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宾川县大营镇岩淜(100MW)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本项目涉及1个镇(宾川县大营镇)4个村民委员会6个村民小组(萂村村民委员会黑家邑村民小组、排营村民委员会回子营村民小组、排营村民委员会岩淜、大麦地村民小组、瓦溪村民委员会河沙坝村民小组、大营村民委员会普连棚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二)征收面积:1.0158公顷。

(三)征收用途:建设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2226日至202232日由云南省宾川气象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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