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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落实全县重点河流水库和防洪城镇防汛责任制的通知

  • 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0日
  • 来源:宾川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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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及《大理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落实全州重点河流湖泊水库和防洪城镇防汛责任制的通知》(大防汛指〔202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落实全县重点河流水库和防洪城镇防汛责任制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人责任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各水库管理单位务必按照《宾川县2022年重点河流水库和防洪城镇防汛“三个责任人”公示名单》(详见附表)严格落实责任,及时核实三个责任人信息情况,如有变动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并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三个重点环节”,注重上游来水预测预报,认真进行度汛方案、应急抢险预案的修编完善,强化防汛措施落实,及时组织演练。抓紧做好自检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水库、大坝、水闸、城镇防洪设施等各类防洪安全隐患,做到立行立改,及时消除。难以整改的,制定临时防洪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多渠道筹措资金,做好资金保障,整治河道险工险段和水库(塘坝)、城市排洪通道等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快水毁工程修复,增强水利工程抗洪能力,努力减轻水患灾害。强化应急准备,做好抗洪抢险人员、物资保障工作,严格执行上级防汛部门的调度指令,险情、灾情一旦发生,立即组织抢险救灾,及时转移危险区的群众和财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部门责任

县级各部门建立本部门的防汛应急机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防洪相关工作。各联系部门督促检查所联系单位的防汛准备、水毁工程修复、防汛责任制落实、抢险物资储备、防洪抢险队伍、水库“三个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的落实及水库的演练等情况,掌握河流、水库(塘坝)防汛信息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出现险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积极参与抢险救灾。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防汛保安全的重任,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准备、抗洪抢险和防汛指挥调度等工作,确保安全度汛。请各乡镇、各水库管理单位于5月25日前将防汛责任制公示情况上报县防汛办备案。

(二)严明防汛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力量,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守制度,坚决杜绝脱岗和顶岗现象。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级防汛责任人必须对所承担的防汛任务切实负责,对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或处置不当造成损失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各有关部门对防汛工作中不负责任擅离职守、不服从指挥调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各级政府的防汛职责,防汛抗洪指挥调度权限、防洪责任人名单及职责任务,增强各级防汛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电话传真:0872-7148816(含传真),电子邮箱:bcxfxb@163.com。

附件:宾川县2022年重点河流水库和防洪城镇防汛“三个责任人”公示名单

宾川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5月16日

责任编辑:宾川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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