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宾川至鹤庆高速公路工程临时用地(三标段一期)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 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3日
  • 来源:  宾川县自然资源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宾川至鹤庆高速公路工程临时用地(三标段一期)土地复垦方案

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宾川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云南贵宝地质勘查设计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宾川至鹤庆高速公路工程临时用地(三标段一期)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

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宾川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杨开富   联系电话:0872-7142620    电子邮箱:545344012@qq.com

附件1:公式稿

附件2:专家组意见及名单


  宾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3日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