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宾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19日
  • 来源:宾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10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证书编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宾房权证(2003)字第JS125

张培昌、代成鲜

房产证

/

宾川县金牛镇牛井东街










公告单位:宾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219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