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宾川县第二批公租房购买资格复审合格名单公示
根据《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川县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会同有关单位对第二批公租房购买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了联合复审。现按照工作程序要求,对第二批公租房购买资格复审合格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4月1日至4月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来人、来电、来信进行反映。
通讯地址: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99号(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
联系电话:7140898;电子邮箱:471017971@qq.com。
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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