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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防范新冠肺炎输入及扩散的通告

  • 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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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宾川县委     宾川县人民政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通    告

第10号

关于进一步防范新冠肺炎输入及扩散的通告

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宾川人员流动大量增加,疫情防控形势更加复杂严峻。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防范新冠肺炎输入及扩散通告如下:

一、严格入县人员检测。在客运站点、高速公路及国省干道县界入口处,对所有进入宾川县人员继续进行严格的体温检测,并设置临时留验区,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立即隔离留观。

二、严格健康申报制度。对所有入县、返县人员实行个人健康状况申报,如实填报《个人健康申报表》。

三、严格实行居民小区(村组)封闭式管理。在居民小区(村组)出入口实行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制度和体温检测制度,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有物业、安保管理的,由物业、安保单位负责管理;无物业、无安保管理的,由属地乡镇和居民小区(村组)负责管理。外来人员因特殊原因确需进入的应当携带身份证,并由管理人员做好身份信息、联系电话、进入事由等情况登记。在居民小区(村组)通风处设置快递、外卖领取指定区域,实行“无接触配送”。居民小区(村组)发生疫情时,视情况对居民小区(村组)实行封闭式隔离。

四、全面实行“云南抗疫情”扫码工作。“云南抗疫情”扫码程序可快速追溯感染者接触人员。一旦发现确诊病例,能快速回溯确诊者曾出入场所,快速找出可能和其有过接触的人员,有效提高事后追溯工作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排查、早隔离、早治疗、早预防”的防控目标。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

五、严格扫码入出公共场所。所有人员入出各类公共场所(包括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劳务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餐饮门店、医院、药店、公交、车站、候车室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必须通过“云南抗疫情”扫码程序扫码入出。公共场所管理者或经营业主要派专人引导监督入出人员扫码,对拒不配合的,公共场所有权拒绝其入出。

六、严格落实隔离医学观察要求。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地区来县、返县的人员,自抵宾川之日起,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要求,从其他省来县、返县人员严格落实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并自觉向单位、居民小区(村组)报告,接受管理。复工复产企业和复学学校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到“一企一策”、“一校一策”。

七、强化公共场所管理。乡镇、居民小区(村组)、物业企业、产权单位要做好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垃圾处理、环境整治等工作。

八、强化全民防护意识。做到不串门、不聚集、不请客,尽量减少外出,外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倡导每户家庭每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居民小区(村组)要加强对老幼残弱的关注,做好服务保障。

九、强化示范带动。党员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家人亲属、街坊邻居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附件:个人健康申报表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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