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重要精神及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建房管理,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有效保护耕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现就整治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乱占耕地建房。从2020年7月3日起,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实行“八不准”。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二、严禁违法违规建设。从2020年7月3日起,对全县辖区内农村建房行为一律按现状予以全部停工,对违反规定、顶风违法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任何乱占耕地建房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一切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并自行拆除在耕地或其他土地上非法修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复耕复绿,恢复土地原状。拒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继续抢建的,一律依法依规强制拆除。
三、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需要全社会的监督和参与。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对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的举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举报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7141944
县自然资源局:7310129
鸡足山镇:7350429 金牛镇:7311951
州城镇:7346158 宾居镇:7326696
乔甸镇:7366998 力角镇:7399196
大营镇:7388135 平川镇:7377004
拉乌乡:7356050 钟英乡:7376182
特此通告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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