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中共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6-22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615日至81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宾川县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十二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回头看”。112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宾川县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上一轮巡察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一)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针对“支部书记抓党建只按照常规工作抓,没有结合站所的实际业务工作抓落实,用力不够、用心不专的问题仍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还有待加强”问题。一是强化管党治党意识和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局党组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半年来,组织开展讨论党的建设方面会议2次。二是党组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把党建与各站所的工作实际相结合,认真抓落实,使党建工作不断完善,半年来,局党组班子成员累计到分管联系支部、站所指导13次。

(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针对“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不到位,分析讨论不足”问题。一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2020年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党内谈话或廉政提醒谈话2次,与分管单位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二是班子成员不断改变只对分管单位提要求,而疏于为分管单位出谋划策的工作方法,在与分管联系单位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中,更多注重分析讨论过程,为分管联系单位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

2.针对“接待出现白酒和接待陪同人数超标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局按照《宾川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时修订完善了《宾川县住建局机关接待管理办法》,并印发至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内设股室及下属站所,通过例会、党组会等方式进行专题学习,要求所有党员干部及班子成员严格遵守,2020年以来,公务接待减少50%以上。二是认真在内设股室和下属站所中开展违规接待自检自查,对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健全制度,修订完善了《宾川县住建局机关接待管理办法》,并认真执行,从制度源头上纠正和防止问题查而不绝。

二、巡察“回头看”发现的新问题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不深不细”的问题

1)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学习针对性不强,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宗旨意识教育,强化党性修养。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突出学习重点,打造学习型党组织,2020年累计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二是狠抓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建设,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深入学习。

2)针对“学习的主动性、持久性、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二是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培训,把集体研讨、专题学习、系统学习、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现场教学、个人学习等方式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网络学习平台把“线上”和“线下”学习结合起来,增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政策部署及执行法律法规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差距”的问题的整改情况。按照“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的目标任务,老县政府棚户区建设项目推进缓慢,如期完成难以实现;按照“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的标准,垃圾分类处理和可回收利用率没有达标”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担当。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认真查找差距、查摆问题,对标对表改进工作,以“美丽县城建设”为抓手,向更高目标看齐,截止202112月,累计完成投资4.6亿元。二是认真抓好城乡住房保障工作。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步伐,积极向上级争取农村抗震安居工程、城镇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年共完成老旧小区改造28个,完成投资2400万元,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400户,完成投资2000万元。三是努力提高垃圾回收利用率。制定《宾川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于20208月与长沙中联重科集团签订协议,启动实施了宾川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截止12月底,累计清运垃圾8800吨,拨付运营费用750万元。

2)针对“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到位的问题,存在执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方可办理预售许可证”不到位,商品房预售条件不达标就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房地产行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了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的掌握水平。二是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严格执行“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方可办理预售许可证”的规定。三是对房地产管理单位加强管理。在房地产管理单位内部开展自检自查,认真排查商品房预售条件不达标就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情况,杜绝此类情况再出现。

3)关于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力问题,存在“美丽县城”建设、“智慧县城”建设、城市大数据运用等工作推进缓慢,城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不完善,老城区污水直接排入桑园河,公交车设置和运行仍达不到出行需求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将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和公交车站台设置项目纳入“美丽县城”建设计划,概算投资4800万元,目前,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二是结合桑园河城区段生态修复项目的开展,对老城区污水排放进行治理,目前已完成清淤工作。

3.关于“班子建设有差距,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1)针对“职能不够清,存在党委(党组)会议与局务会议职能定位不清,会议混淆”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宾川县住建局会议制度》,明确了党委(党组)会议与局务会议职能职责,理清会议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四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末位表态制度,加强会前沟通,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后抓好落实,切实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和会议记录。

2)针对“关于全局意识不强,存在县住建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班子存在的个别问题,没有班子成员认领”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观念,增强学习意识。系统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深入领会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准确把握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决议决定,不断提高政治意识、理论水平和大局观念。二是认真组织党组民主生活会,对查找出的问题积极认领。班子成员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对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的班子存在问题积极认领,认真写好对照检查发言提纲,认真罗列问题整改清单,并积极整改。

3)针对“党内会议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党组会议准备不充分,会议表决事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共宾川县住建局党组会议事规则》,认真做好党组会议的准备、组织和召开事宜,杜绝临时动议,不成熟的议题坚决不上会,会议材料提前发放,确保党组成员有足够时间审核研究。二是坚决做到会议表决事项彻底、明确。会议表决事项做到彻底,不能模糊不清,模棱两可。认真分析研究巡察组提出的“关于公务网络费的承担问题”,杜绝类似问题出现。三是明确专人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以及党组会议纪要的起草、编印、归档等工作。

4)针对“纪律意识不够强,存在党委会议违规决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会议决策。在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高组织领导,增强纪律意识,合规合法决策。二是重新修订完善了下乡补助审批流程,严格执行下乡补助标准,不得超标准开支。

5)针对“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内部制度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宾川县住建局会议议事规则》内部制度。在各股室站所内开展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建设,各单位认真排查规章制度上的漏洞,开展自检自查,认真查找问题,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二是切实加强更新完善局工会慰问制度。认真修改完善了《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会慰问制度》,与省总工会下发文件内容和要求相一致。三是认真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工会慰问制度,做到依法依规办事,切实做好局工会工作。

6)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存在党委会议决策不规范,表决事项由主要领导提出意见后其他班子成员直接表决的情况”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宾川县住建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局党组以身作则,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严格执行“四重一大”制度,认真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切实增强程序意识、民主意识。二是坚持把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局党组领导班子考核评价重要内容,督促各站所及党支部健全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的原则、范围、程序、纪律等,对违反民主集中制行为及时纠正。

4.关于“担当和创新精神不足,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风险意识不足,存在指导监督审批事项不到位,审批事项存在审批没有加盖公章,局领导审批意见只签名不签署意见的情况”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增强风险防控意识,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监督审批事项方面的防风险能力和水平,促进审批事项依法依规、科学规范。二是严格规范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形式,把指导监督审批事项落实到位,形成了制度长期坚持。三是对审批表中未加盖公章,局领导审批意见只签名不签署意见的材料进行了重新审批意见和加盖公章,有效杜绝此类问题的出现。

2)针对“履职尽责不到位,存在对房地产的监管缺失,房地产项目存在中途调整规划、绿地率不达标、完工未全面验收,购房户办理不了不动产证”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的监管,严格审批程序。房地产管理所主动负起责任、认真履职,把严预售许可、绿化、验收备案等审批程序,极大弥补了房地产项目审批不严的漏洞,很好促进了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二是职能部门切实加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部门职能职责,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指导,严格验收把关,对不按规划实施完善,绿地率不达标项目不予审批。

3)针对“深化改革力度不够,存在自收自支单位和内部企业改革未完成,公职人员兼任企业法人的情况,机构改革后续问题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深化改革力度,务实抓好自收自支单位和内部企业改革。党组肩负起深化改革责任,寻找改革政策依据,多方寻求改革经验,攻坚克难,于202012月完成了设计院体制改革。二是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对公职人员严格管理,对质监站站长兼任检测中心法人进行更换、重新登记三是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就振兴房地产评估公司后续事宜进行了专题会议研究,充分讨论,形成共识,要求下一步对振兴房地产评估公司注销等后续事宜进行积极处理。

4)针对“超前意识不足,存在市政规划前瞻性、超前性不足,功能满足不了发展的需求和宜居城市建设的需要,规划控制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市政规划前瞻性、超前性。坚持规划先行理念,认真制定市政道路规划及城市规划,做到布局科学合理、功能完善、意识超前的规划远景。二是抢抓重大项目建设,强力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十四五”期间,我局以“补短板、抓提升、强管理”的总体思路,抓实项目建设,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县城基础设施功能,提升县城品质。三是集中开展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及占道经营行动。健全完善县城“网格化”管理模式,强化网格化区域内“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定标准”的城管、规划、市政、环卫管理“四网合一”。

5)针对“锐意进取意识不足,谋划和推动社会发展项目不系统,存在项目推进缓慢,国家级‘文明县城’创建成功后思想松懈,城市后续管理松劲,还存在项目争取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锐意进取意识。整体系统谋划和推动社会发展项目,加快国家级“文明县城”创建,强力推动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白羊路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二是强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严格按照省、州、县深入开展“顶在前面、干在难处”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统筹全局资源力量,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各项工作。三是加强提前谋划,做好项目前期预算,结合“十四五”规划形成项目规划,积极争取建设资金。

6)针对“服务意识不足,存在住房保障项目建设、管理有差距,完工项目未投入使用和农村危房改造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住房保障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完工项目及时投入使用。围绕完善县城功能、提升县城品质,继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步伐,积极向上级争取农村抗震安居工程、城镇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大力推进大型停车场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县城品质。二是抓好公租房小区闲置房屋清零工作。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对看守所公租房、工业园区公租房闲置房屋情况进行清理,要求工业园区及公安局做好160套公租房的分配管理工作。三是积极争取项目、争取资金,积极迅速推进4个华侨社区危房改造工作,共投资3367万元新建158套集中安置房。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扎实,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

1)针对“责任意识不够强,存在意识形态责任状签订不规范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的制度,严格执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抓实抓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党组成员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2次。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局党员干部教育学习计划、纳入各党支部学习重要课程,认真组织年度学习培训计划。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规范意识形态责任状签订,党组直接与各党支部签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

2)针对“工作落实有差距,存在档案管理混乱,交叉存档的情况”的问题。一是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积极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对各块工作认真进行登记造册,切实做到分类细致、明目清晰、存档规范,对档案混乱、交叉存档现象进行了整理和规范。二是明确具体责任人对2017年、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资料进行了规范存档,对交叉存档资料进行重新存档。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不到位,存在年底没有考核的情况”的问题。一是建立完善工作考核机制,制订并印发了《宾川县住建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党组每年对各党支部、各站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年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不力的党支部和站所进行严肃处理。近三年来都认真落实了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成效显著。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提醒谈话’理解不清,廉政提醒谈话被提醒对象乱套、搞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成员自觉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二是提高“提醒谈话”理解认识,理清廉政提醒谈话对象。三是对巡察组提出的廉政提醒谈话被提醒对象乱套、搞形式问题,党组召开2次专题会议,对此问题进行严格要求,对具体问题同志进行了批评提醒。

2)针对“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不到位,存在专题不专的情况”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大力加强对分管联系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认真开展好与分管联系单位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开展廉政谈话2次,开专题会议2次。二是加强党组理论学习,改变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工作不专问题。20201215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认真开展班子成员自我批评、自我检讨,班子成员相互批评,切实扭转党风廉政工作不到位,专题会议不专的情况。

3)针对“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有差距,存在廉政风险防控认识不到位,风险点排查不准确,风险等级评定不合理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抓实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班子领导认真负起领导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特别是在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上下大力气,要求具体业务人员认真、细致,使廉政风险排查落到实处。二是提高认识,精准排查风险点,合理评定风险等。三是党建办公室认真落实整改。对巡察组指出的“个人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中,个人风险等级均一样,个别干部职工的风险点不具体,县住建局下发文件《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把廉政风险等级划分”的具体问题,要求具体当事人进行了整改。

4)针对“运用党纪党规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研究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规党纪。二是加强规范运用党规党纪。党组班子要规范运用党规党纪,严格按党规党纪处理犯错误、出问题的党员干部,避免了张冠李戴,处理不当。

2.关于“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对于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按照审批流程严格把关,按规定办理。二是认真改进党建公开栏。确保公开栏随时更换、调整,及时对内容进行更新。三是安排了专人对党务公开栏进行管理,认真做到了对公开内容经常更换,定期公开,随时公开。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问题。

1)针对“接待陪同人数超标”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各股室、站所内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整治,重点对公务接待陪同人数超标问题进行严肃处理。二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提醒,时刻绷紧中央八项规定这根弦不放松。针对巡察组提出的“201741日报销,接待沙盘安装调试来宾2人陪同5人”问题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进行深刻整改。

2)针对“执行加油卡制度不严”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加油卡制度。局机关、各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加油卡,严禁现金加油报销。二是对全局公务用车进行严格管理。统一规定使用加油卡,严禁公车私用。

(三)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党组(党委)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不到位,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针对“对基层组织管理监督指导不到位,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职不充分,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管理监督工作机制,认真履职,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督促检查,压力传导层层加强。二是认真开展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多名党员发言提纲全部一样问题,明确到人,严肃批评教育。

2)针对“党管安全责任落实有差距,绿化管护商谈承包中安全责任划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党管安全责任落实。切实履行党管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监管执法力度。二是认真理清绿化管护商谈承包中安全责任划分问题。负责绿化管护商谈承包单位、人员,认真对白羊路规划路北段绿篱承包给他人进行管护,安全事故由另一人承担,承包人与安全责任承担人不是同一人问题进行情况说明。三是认真对绿化管护商谈承包中安全责任划分混乱问题进行整改。重新签订了白羊路规划路北段绿篱承包合同,承包人与安全责任人为同一人。

3)针对“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存在的问题整而不改”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照整改问题进一步深入剖析根源,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二是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懈,合格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任务一件一件整改到位,取得实效。三是认真做好局机关党支部对照检查分析材料中存在的问题整改。对局机关党支部上年对照检查分析材料中存在的问题整改下年还存在问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4)针对“培养发展党员重视程度不够,非公经济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培养发展党员,切实发挥非公经济党组织作用。在非公经济党支部中认真培养发展党员,多培养发展在职党员、年轻党员。是提高非公经济党支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非公党支部的建设,多加强党员理论知识学习,提高党员素养,积极发挥非公经济党组织作用。

5)针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不足”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积极认真开展好党支部建设工作,落实好各项指标,重点是强化制度、意识、文化方面建设。二是认真做好非公经济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通过积极沟通协调,采取单独组建和共用方式,做到所有非公经济党支部都有活动场所开展活动。

2.关于“下属基层党组织抓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存在组织生活会材料应付了事,照搬照抄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对待。各党支部内开展一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组织生活会档案材料的专项自检自查行动,各党支部认真对会议材料应付了事、照搬照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对机关党支部内连续两年个人对照检查一模一样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书面检讨。

2)针对“党建材料造假的”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实事求是工作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肃工作作风。在全局职工中开展“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的整治行动,对党建材料造假的同志批评教育。二是对巡察组提出问题务实整改,涉及党建材料造假的党支部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1次,对党建材料严格要求,对个别同志批评教育,并提交了书面检讨。

3)针对“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存在造假的情况”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实事求是”精神。对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存在造假的情况认真落实整改,对造假的材料认真重做。二是通报批评,加强教育。在全局通报批评,对所有干部职工加强教育,引以为戒。

4)针对“党建日常工作抓得不实,存在党费催缴和党务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的情况”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党务培训,进一步抓好抓实党建日常工作。将党务知识纳入各党支部学习计划,让广大党员学习党务、知晓党务。每年进行一次党务工作者示范培训班,分级分类进行基础党务知识培训指导,提升党务工作者综合能力,截至目前开展了1次培训,2次研究党务会议。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党费催缴工作。三是局机关党支部《宾川县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手册》中党员名册及开展民主评议情况、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党员表彰情况统计表、处置不合格党员情况统计表为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3.关于“对身边已发生并处理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干部职工有差距,以案促改不到位够深入”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典型违纪违法案例通报曝光力度。选取我局近年来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及时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做实“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二是做好典型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学习会议记录、干部职工做好学习记录,并写出个人心得体会。三是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在各党支部内开展争创廉政文化示范点活动,取得了很好实效。

4.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执行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不到位,存在超规定范围区域报销差旅费补助的情况”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宾川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按管理办法严控超规定范围区域报销差旅费补助的情况,对财务人员加强教育、培训、学习,对不符差旅费管理办法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进一步强化差旅费报销监管机制,对机关和站所加强监督检查。三是2017年在县城区内多地多次报销伙食费补助的单位及个人进行批评教育,违规核报差旅费0.53万元已全部退缴县纪委专户。

2)针对“执行财税制度不力,存在票据使用不规范及支付账款没有税票的情况”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财税制度,规范票据使用。二是加强会计人员培训,规范预算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三是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巡察组提出问题进行整改。完善资金支付审批,依法依规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纳税义务,规范票据使用。

3)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存在违规列支项目支出,财政存量资金未按规定上缴县财政,向不属于财政预算拨付的自收自支单位拨付项目资金的情况”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违规列支项目支出。202083日财务室分别对24号凭证列支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维修费冲减工会经费(行政垫拨)76243.33元;13号凭证项目支出列支联网专线费用57600元;14号凭证项目支出列支环卫站特种作业车10万元,进行了归还原资金。及时向县财政按规定上缴财政存量资金。2020818日对12号凭证乡镇退还原已在项目支出中列支的2018年住房租赁补贴1.2万元,上缴国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2-7140894;邮政编码671600;电子邮箱bcxghjsj@163.com

中共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