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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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1   浏览次数:   【字体:

 

 

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宾政办发〔2017〕18

 
 
 
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办局(司行社):
《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36
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
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663号)和《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76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实现一网三平台省、州、县全覆盖,提升行政监督和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促进公开、公平、公正交易,特制定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围绕网上全公开、网下无交易,全省统一规范、全省共享共用的工作目标,实现与省、州一网三平台的互联互通,全面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运行。
(一)建设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依托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省级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州、县级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向上连接省级平台,横向与各部门电子政务和电子监管系统互联互通。
1. 公共服务平台:主要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和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和查询、远程异地评标信息综合管理、评标评审专家信息管理、交易数据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测预警、社会公众监督受理处理等功能。
2. 行政监督平台:为监察、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对交易活动全过程实施电子化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主要实现交易方式核准备案管理、交易活动全流程实时监控、投诉在线受理处理、监管信息通知和通报等功能。
(二)建设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过程电子化处理,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工程,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交易活动参与主体提供全程在线服务。包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专业系统、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专业系统、国有产权及罚没物资交易专业系统、政府集中采购业务系统等系统。
二、整体架构
省级已集中开发电子化平台软件系统提供州、县使用,县级使用州级电子化平台,负责建立标准统一的电子化平台有关硬件设施和网络环境等配套建设,配合做好一网三平台本地部署和互联互通,负责本级设备的管理、运行和维护。
三、建设内容
(一)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软件系统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软件、数据库和中间件等软件系统由省级统一部署。
(二)专家信息管理系统和远程异地评标信息管理系统
1. 专家信息管理系统
按照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专家资源整合工作方案要求,整合本地专家资源,建立本地专家数据库子库,并通过标准数据接口平台与省级专家数据库对接,实现省、州、县专家数据库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县级负责本地系统有关硬件设施和运行环境建设,记忆管理、运行和维护。
2. 远程异地评标信息管理系统
县级通过州级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实现评标活动全过程电子化,并按照省级有关要求,在现有开评标室的基础上,建立标准统一的远程异地评标室。
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应制定配套的管理制度,确保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良性运行,同时设立专门的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岗位,指定专人负责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管理、协调,主场或副场评标现场管理、评标秩序维持,以及有关系统的数据录入、操作、维护等。
县级负责本地系统有关硬件设施和运行环境建设,以及管理、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硬件及网络环境系统
在现有硬件及网络环境系统的基础上,按照省州有关要求升级完善,县级建立标准统一的硬件及网络环境系统。
1. 县级有关硬件设施和网络环境建设
1)县级硬件设施:搭建县级网络设备、视频服务器及存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开标在线监督系统等有关硬件设施和网络环境配套设施,最低配置1间开标在线监督系统和1间远程异地评标系统。配置UPS供电设备,供电时间至少2小时以上。
2)视频会议系统利用原有的大理州行政审批联审视频系统。
3)县级机房升级改造包含:配电室、UPS、发电机组、精密空调、防雷、接地、门禁系统、布线、气体消防、环境监控子系统、动力系统等建设,统一按照有关安全保护等级要求以及省州相关要求建设。
2. 网络及信息安全建设
1)专用网络接入区:全县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监督系统、专家信息管理系统、远程异地评标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电子政务外网,采用逻辑隔离方式与省、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对接。
2)互联网接入区:县级平台应采用光纤方式接入省、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网络带宽不低于50M,并配置相应安全设备。
3)银企专线接入区:提前与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对接,确保银行系统与交易平台之间信息交互方案确认。在系统上线前确保银行与交易平台间的信息交互接口能正常运行。
4)数字语音专线接入区:在系统上线前接入数字语音专线,确保专家抽取应用系统的正常使用。
5)电子交易平台应利用数字证书进行用户身份认证,确保平台操作管理和数据信息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应能够兼容各类数字证书,为各数字证书厂商提供接入技术标准,实现交叉互认。
(四)检测认证
检测认证工作由省级统一部署,州、县级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73月至5月):实现与省、州一网三平台的互联互通。(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配合)。
201734月中旬完成项目审批和招投标。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663号)和《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76号)文件要求,在整合原有设备和网络资源的基础上,做好制定方案、申请预算、招投标、选定建设单位和签订合同等项目前期工作。
20174月下旬完成项目实施建设。按要求部署有关终端设备和网络环境建设,平台软件系统正式完成部署、系统调试和试运行;电子交易平台纵向互联互通,适时推进与电子政务和电子监管系统等横向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20174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20175月初实现与省、州一网三平台的互联互通。
(二)第二阶段(20176月):平台完善。(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配合)。
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电子化平台建设的扫尾工作,完善有关硬件设施和网络环境等配套建设,加强对平台系统的应用培训工作,确保一网三平台稳步运行,6月底前全面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电子化平台建设工作的开展和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工作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具体负责全县电子化平台建设工作的部署、督查和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级相关部门要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加快推动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工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县级一网三平台有关硬件设施和网络环境建设项目申报、建设、本地部署、应用培训和互联互通等工作,负责县级电子交易平台的管理、运行保障和维护,协调与省、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对接工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结合本行业公共资源专业特点,加强对电子化平台系统开发和建设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
(三)保障建设资金落实。一网三平台定位为公共服务,以政府投入为主,属于县级承担的建设部分由县财政安排保障,县财政局要尽快研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明确项目采购方式,为我县一网三平台建设、运行维护和互联互通工作创造条件。
(四)明确完成时限。20176月底前,完成一网三平台项目立项、建设资金落实、招标采购、有关硬件设施和网络环境等配套建设以及与省、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对接等工作,实现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县级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应用电子化平台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电子化平台建设和运行的有关制度,加强责任考核,充分发挥电子化平台的作用,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促进公平公正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