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宾川县委 宾川县人民政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通 告
第14号
关于对境外入县返县人员进行报告和举报的通告
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正在发生新的重大变化,全球疫情加速升级,周边国家疫情呈蔓延之势,疫情输入压力持续加大,防控形势面临严峻挑战。根据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4号、15号通告精神和省州有关部署要求,按照“早发现、早报告”的原则,以留学生、务工回国人员、涉外婚姻及“三非”人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如实报告本人及家庭成员、亲友近期从境外入县返县情况,不得瞒报、迟报。
二、各宾馆、酒店、客栈及房屋出租(借)经营户主,发现境外入县人员入住时,在第一时间按要求报告公安部门和属地乡镇进行核查。
三、广大群众若发现4月1日后非法入境及隐匿行踪和近14天内入国(边)境且未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等入县人员,按照要求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首个举报人给予500元的奖励,并对举报者信息严格保密。
四、报告或举报电话:
金牛镇:0872—7311950
力角镇:0872—7399196、7398779
宾居镇:0872—7326696
乔甸镇:0872—7366998
大营镇:0872—7388135
州城镇:0872—7346158
平川镇:0872—7377007、7377004
钟英乡:0872—7376189
拉乌乡:0872—7356050
鸡足山镇:0872—7350429
县公安局:110
宾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872—7140046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