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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加强酒店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3-06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疫情期间加强酒店管理的通告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州党委、政府“从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的部署要求,结合宾川县实际,现将全县宾馆、酒店、民宿、客栈、招待所、疗养院等各类住宿场所(以下统称酒店)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格实行分类管理

(一)湖北省内已实施交通管控地区入宾人员,一律劝返。因特殊情况不能劝返的,经专门审查通过后,需进行个人健康申报。

(二)湖北省内未实施交通管控地区及湖北省以外疫情高风险地区(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0人的地区)入宾人员,引导入住定点安置酒店,在服从酒店管理的同时,隔离观察14天。

(三)省外其他地区和省内其他州市的入宾人员,在入住酒店时,酒店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动态监测等工作。

二、严格执行信息登记

(一)各酒店要详细登记入住人员信息,主要包括:身份证信息、户籍地址、入住时体温、联系电话(除本人外再留1名家属电话)、到达宾川日期、来自何地、乘坐交通工具、途经何地、是否去过疫区、计划住宿天数、计划离开日期、离店后去向等,要特别关注来自或途经疫情高发区(特别是湖北、武汉)的人员。

(二)酒店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云南健康申报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有关规定,要求客人进行个人健康申报(如已申报则需向酒店出示申报结果)。如申报结果为红码、黄码则不能办理入住,并及时启动分类处置程序。

三、分类进行处置

(一)各乡镇辖区内的酒店由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落实分类管理和处置责任,若发现湖北籍及湖北以外疫情高风险省(市)入宾人员入住或出现红码、黄码人员,由各乡镇负责核查入住人员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报告,在县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的指导下,将相关人员送至指定酒店集中隔离观察,并将相关人员情况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县城片区的酒店若发现湖北籍及湖北以外疫情高风险省(市)入宾人员入住或出现红码、黄码人员,星级酒店由县文旅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县公安局、县卫健局配合,核查入住人员相关信息并将相关人员送至指定酒店集中隔离观察;非星级酒店由金牛镇牵头,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等部门配合,核查入住人员信息并负责将相关人员送至指定酒店集中隔离观察。

四、酒店要严格细化防控措施

(一)要准备必要的疫情防护用品,建立体温登记、消毒制度。

(二)严格执行入住人员体温监测制度,做到入住、离店都有体温登记,对未离店客人每日至少登记1次体温。

(三)严格执行日常消毒制度,对酒店大堂、前台接待、电梯等人员聚集的区域每日至少进行2次消毒操作,对房间每日至少进行1次消毒操作,重点要对电梯间、楼梯间、卫生间、门把手等重点部位使用期间进行持续性消杀处理。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对主要食材的采购建立台账,登记采购时间、地点、数量、供应商等信息。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上班、离岗体温监测。食品加工务必要烧熟煮透。引导客人分散就餐,对特殊情况人员要采取送餐措施,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五)产生垃圾要分类收集,定点存放,全程消毒,做到日产日清。

(六)酒店一律不得承接各类大型活动,一切群体性宴席、集会等人员集聚型活动暂停。

五、要加强酒店人员的防护培训

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要督促指导酒店开展必要的疫情防护培训。要求员工工作期间佩戴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落实日常体温监测制度、日常消毒制度,培训发现体温异常人员时的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同时,酒店要详细登记上岗员工和新用员工来源等信息,主要包括身份证信息、上岗前体温、联系电话(除本人外再留1名家属电话),来自何地、上岗前14日内是否去过或途经疫区,是否接触疫区(特别是湖北、武汉籍)人员等。

六、明确应急处置程序

各乡镇辖区内的酒店发现体温异常的客人或工作人员时,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并由各乡镇党委、政府核实相关情况后及时与县卫生健康、县疾控部门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要及时进行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县城片区的酒店发现体温异常的客人或工作人员时,要及时向金牛镇、县卫生健康、县疾控中心、县文化旅游、县公安、县市场监管等部门报告,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七、其他事宜

(一)金牛镇牵头,县卫健、疾控、文旅、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配合,建立联动机制,相互沟通、相互支持,尽快落实联防联控工作,并将机制建立情况于38日(星期日)前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我县集中隔离观察点暂定为汇聚酒店,地址:宏强路29号,联系方式0872-7140599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省、州、县相关文件执行。

(四)本通告有效期自即日起到疫情结束。

欢迎广大群众予以监督,特设立举报电话:

县卫健局:0872-7142141

县疾控中心:0872-7311129

县文化和旅游局:0872-7140830

县市场监管局:0872-7311089

县公安局:110

金牛镇:0872-7330276

特此通告。

附件:云南健康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202036

云南健康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一、适用登记人员范围

针对所有拟入滇人员实行个人健康状况申报。

二、登录方式

打开手机微信、支付宝、或具备扫码功能的网页浏览器扫描云南健康申报二维码,进入登录界面。

三、填写内容

根据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手机号码、姓名、身份证号、返滇具体行程、近期健康状况等内容。

四、功能简介

(一)云南健康申报二维码

(二)云南健康申报登记界面:

         

         

(三)个人健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