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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州反馈环保督察意见

发布时间:2017-08-04   浏览次数:   【字体:

7月26日,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大理州情况反馈会召开,省第一环保督察组组长反馈督察意见。     
省督察组要求,大理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压力传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洱海保护治理,切实改善洱海水质;加快江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实施和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加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力度;严格并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对督察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和问责。
会议强调,要结合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把省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由州委、州政府统筹组织,州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查办移交案卷,全面公开整改信息,强化整改严督实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责任,立行立改,以严格的纪律和敢于担当的精神,不折不扣抓好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要运用好这次督察成果,突出问题导向,以点带面、由表及里,全面加强以洱海保护治理为重点的全州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永葆大理山绿、水清、天蓝、地净,以实际行动向省委、省政府及全州各族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环保工作答卷,努力把大理建设成为生态文明的标兵。
州委常委、县委书记岳黎松,县委副书记、县驻村扶贫工作队总队长陈万才等在我县分会场参加视频会议。岳黎松要求,根据督查组反馈意见涉及我县内容,提出整改方案,将责任落实到相关单位和个人,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记者 杨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