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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8-15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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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宾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宾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宾川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宾川县人民政府的授权,牵头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8.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10.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工作,以及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1.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12.负责组织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培训研究的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承担宾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化改革发展,健全责任体系。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让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稳步推进。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在安全生产例会上发放资料等方式开展学习《规定》活动,以落实《规定》为契机,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责任书进行相应补充完善,进一步压实责任。继续抓好县领导联系乡镇、部门挂钩村居委会、安委办督查约谈“三位一体”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了横向责任到部门,纵向责任到村组的责任体系。

2.抓实隐患整治,强化预防控制。县安委会始终把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开展综合性大检查5次,各乡镇各部门按季度检查上报隐患2次,把全县111家生产经营性单位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系统管理,开展自查自纠,查出事故隐患2627条,整改2624条;组织联合督查检查组25组次,出动检查人员125人次,抽查企业45户次,排查一般隐患94条,所查出安全隐患已全部督促整改。对排查出来的1条重大安全隐患正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按“五落实”要求整改。在“中秋”“国庆”等节假日重要时段,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督促检查,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确保重要时段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3.狠抓“打非治违”,强化依法治安。按照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严格监管执法,采取“五个一批”、“四个一律”等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1+7”专项整治工作,并不断扩大专项治理的覆盖面。今年以来,全县已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18846起,罚款488.86万元,暂扣机动车1250辆,收缴烟花爆竹330件,涉及安全生产案件行政拘留37人次、治安拘留2人、刑事拘留14人,约谈了11个企业负责人。通过强化法治手段,严厉打击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4.深化安全检查,强化专项治理。切实强化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复查、销号等各环节工作,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闭环管理机制化,针对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重点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7项专项整治,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5.汛期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防范汛期地质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针对性地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对汛期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治理,制定科学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度汛。要定期、定人对重点部位、重点对象进行巡查检查。

6.、抓实煤矿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了煤矿化解过剩产能、产能置换专项整治工作,抽调相关人员组成3个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分别驻守兴乔煤矿、老赵监控站、东庄监控站,对8对煤矿采取24小时不间断管控措施,确保产能置换关闭退出前煤矿安全,截至目前,炸封关闭了7对煤矿,分别通过了州县验收,待省上验收后彻底关闭,对保留的1对煤矿加强安全监管,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其转型升级。截止9月30日,23户砂石矿企业已到期关闭21户,对剩下的2户加强安全监管,同时积极设置新矿权,促进非煤矿山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生态环保安全高效的大型矿山。

7.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对“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开展专项整治,共出动检查人员46人次,检查单位140家次,排查隐患276条,已全部督促整改。对金牛镇百户长朱某某户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甲醇)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产品甲醇10吨,由县安监局、市管局、环保局配合公安局立案查处。对5起非法经营成品油(柴油)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点规划布点严格控制在200户以内,逐步规范“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经营点,严格核查零售点与学校、医院、集贸市场等的安全距离必须在100米以上,实行专店销售,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警示标识和消防设施设备,进一步提高安全条件,逐步规范管理。共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200余家(次),收缴非法烟花爆竹330余箱(件),已于2018年8月30日在州城镇矿厂集中进行销毁,并邀请了县人大、县政协委员、县监委等部门的同志参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宾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84.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4.9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245.29万元对比,增加了39.65万元。人员工资增加39.6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宾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8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89万元,占总支出的90.51%;项目支出27.05万元,占总支出的9.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增加支出39.65万元,其中人员工资增加12.60万元,项目支出27.0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宾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7.89万元。增加了12.60万元。人员工资增加12.6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30%。人均基本支出达18.4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宾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了27.05万元,用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专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宾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245.29万元对比,增加支出39.65万元,其中人员工资增加12.60万元,项目支出27.0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8%。

2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64.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9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宾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7.38万元,完成预算的410.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67万元,完成预算的555.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完成预算的118.5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超出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公务用车2007年购买,经常上矿山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且从购买起未进行过大修,2018年进行了一次大修。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5.08万元,增长220.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89万元,增长274.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9万元,增长36.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7万元,占90.37%;公务接待费支出0.71万元,占9.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6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2万元、维修费4.08万元、保险费0.59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宾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19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宾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250.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1.85万元,固定资产68.88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元万,无形资产0.00万元,(减)累计摊销0.00万元,其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250.73

181.85

68.88

25.17

25.99

0.00

17.7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没有需要再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填列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填列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填列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241910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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