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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07-31   浏览次数:   【字体:

 

 

宾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宾川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宾川县人民政府的授权,牵头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8.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10.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工作,以及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1.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12.负责组织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培训研究的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承担宾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
着力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个必须”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事故防范,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有效防范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    
    1.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了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投入,投资150万元,设置金叶路、南苑路隔离栏5000多米。联合交警、运政等部门加强对营运车辆安装和使用安全带、GPS监控系统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带使用和GPS监控平台24小时值守监控制度。加大对机动车超速、超载、客车超员、非法营运、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防发生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全县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2. 加强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认真组织协调开展节假日期间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有效消除事故隐患;二是积极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按照“四个一批”分列出改造升级非煤矿山共43座,其中:改造升级矿山31座,整合重组矿山6座(合并为3座),淘汰关闭矿山6座。三是按照省局要求认真完成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的录入和申报工作。四是按照行政许可对一户露天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法人变更。
3.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对照《加油站安全检查表》,认真开展检查抽查,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了全县加油站生产经营安全。
    4.加强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一是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稳定,会同公安、市场监管、供销联社等部门组成了联合执法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切实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案件的查处力度。二是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登记等工作程序,对于新办、续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严格按照法定的申办程序,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关。
 5.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治理。一是协调督促住建、交通、水利、发改、电力等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的部门和各乡镇切实履行法定安全监管职责。二是组织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单位加大大永高速公路一、二标段建设弃土场、施工现场、路与河道交叉点以及工人生活区等方面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工程安全建设。
二、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1个,行政单位1个。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部门实有在职在编职工14人,财政全供养14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退休人员1人。
三、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表
(详见附件)
  四、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入决算情况
县安监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221.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2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181.93万元对比,增加了39.2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经费33.01万元,其次是人员工资增加6.26万元。
(二)部门支出决算情况
县安监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22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2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181.93万元对比,增加了39.2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经费支出33.01万元,其次是人员工资增加6.2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64万元,占本年 支出合计的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县安监局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县安监局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5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县开展安全产生大检查工作人员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县安监局2016年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2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3.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保障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