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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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充实宾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02   浏览次数:   【字体:

 

 

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宾政办通〔2014〕25号

 
  
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充实宾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办局(司行社):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阿泽新 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主任:赵栋新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主 任:杨云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作蛟 县安监局局长
      范廷栋 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   员: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杨义标 县旅游局局长 
王槐光 县财政局局长
      张光鹏 县发改局长
           李 兴 县工信局长
赵中强 县人社局局长
            杨 健 县商务局局长
钱继达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会昌 县林业局局长
      谭家林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沛聪 县水务局局长
徐东柱 县农业局局长
      字振辉 县煤炭局局长
      谷国锋 县科技局局长
      王志远 县教育局局长
施德兴 县文广局局长
张 继 县民政局局长
      段树宏 县移民局局长
陈洪锋 县政府法制局局长
      赵指真 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徐 勇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史 强 县扶贫办主任
杨建军 县住建局局长
      杨正军 县司法局局长
张思翔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丁益军 县卫生局局长
      吕国周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吴明鲜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丁 勇 县供销联社主任
      张贵锋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建忠 县公安局副局长、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赵 嵩 团县委书记
      董银华 县工商局副局长
杨顺洪 县气象局副局长
      狄鹏钧 县安监局副局长
      施 剑 县安监局副局长
卢 权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蒲 雄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梁 星 县国资公司副总经理
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赵栋新同志分管。县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由张作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建忠、蒲雄、狄鹏钧、施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县安委会主要职责是:(一)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二)研究提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和措施。(三)协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四)完成州安委会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县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全县重大事故调查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此通知
 
 
                  
 
2014年5月9日